2002年12月9日,云南景洪纳新宾馆,一间普通客房里,邓文斌正和两名同伙研究新式门锁。几分钟前,他们还在盘算下一步行动,门外却已布满武警。房门被撞开时,三人几乎没有反应时间,便被按倒在地。
这次抓捕并非偶然。此前,邓文斌曾在景洪留下踪迹,警方还掌握了他使用假证件登记住宿的线索。第一次围捕时,他察觉异常,从宾馆后门逃走,甚至越过边境。谁也没想到,他很快又返回景洪,重新住进同一家宾馆。
“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最安全。”这类想法,正是他长期躲避追捕时形成的习惯。可他忽略了一点,警方已经摸清了他的活动规律。经过周密布控,抓捕人员没有贸然行动,直到确认其同伙在场,才实施突袭。
押送途中,邓文斌还试图打开手铐逃跑,被及时发现后重新加戴了脚镣。两天后,他开始交代犯罪事实。这个曾经接受过军事训练的人,最终并没有把本领用在正途上,而是把射击、驾驶、侦察和反侦察能力,变成了犯罪工具。
邓文斌出生于1967年,湖南祁东人。年轻时性格强悍,喜欢争斗,家人很难管束。高中毕业后,他进入标准件厂工作。那份朝九晚五的生活,在他看来既单调,收入也无法满足花销。
后来,他报名参军,凭借身体素质进入空军部队服役。训练期间,他对自己要求极严,射击、驾驶等科目表现突出,曾接受较系统的特种作战训练。退伍后,他重新回到工厂,却始终觉得“有力无处使”。不得不说,退伍后的失落感只是诱因,真正改变他人生方向的,是对不劳而获的迷恋。
起初只是偷自行车。第一次得手后,几天没有出事,他便把侥幸误认为本事。随后,他把目标盯上了枪支。1990年,祁东二中保卫科被盗,两支步枪、两支手枪和十余发子弹失踪。多年后,邓文斌承认,这起案件正是自己所为。
有了枪,他的胆量迅速膨胀。盗窃小货车需要人手,他便纠集胡国军、邹铁、谢爱民、张东明等人,形成分工明确的团伙。有人踩点,有人望风,有人销赃,邓文斌负责实施盗窃。据案件材料记载,该团伙曾在一年内盗窃货车一百余辆,并逐渐在多地流窜作案。
钱来得太快,危险也随之升级。1998年4月,邓文斌与李新春在广西南宁火车站物色目标,以赶往柳州办事为由,诱骗一名桑塔纳轿车司机上车。车辆行至柳州矿建公司附近,他借口下车,随后持枪向司机开枪,将其杀害并掩埋,汽车则被转手卖掉。
第一次杀人后,他躲在家中半年多。恐惧并没有使他收手,反而在金钱诱惑面前逐渐消退。之后,他们闯入祁东信用社一名负责人的住处,抢走存折、烟酒等物品。原本准备杀人灭口,发现屋内有涉及受贿的记录后,才暂时改变主意。
第二天,他们拿着存折取款时,发现警方已经守候在信用社。那名负责人选择了报警。邓文斌由此认定,受害者只要活着,就可能成为指认自己的证人。这个错误判断,使案件更加血腥。
不久,胡国军盯上了带着情人到祁东躲避家庭纠纷的张德海。酒局和娱乐场所成了套取信息的地方。张德海的情人酒后炫耀财产,透露二人带有大量存款。邓文斌等人将他们带到偏僻处,逼问密码后,仍将二人杀害,随后从多个存折中取走钱款。
赃款分配很快引发内讧。原本几十万元的存款,最终只取回一部分。邓文斌怀疑同伙私吞,便以喝酒为名将谢爱民灌醉,带到僻静地点审问。谢爱民不断辩解,邓文斌却没有给他活路。团伙内部至此不再是利益结合,而变成了彼此提防的亡命组织。
警方持续追查后,邓文斌逃往云南边境,并通过境外关系走私枪支。他很少公开露面,常用电话遥控团伙,自己往返老挝、缅甸等地。一次赌场抢劫计划因内应失踪而失败,国内的胡国军又被警方抓获。胡国军供述后,张东明等多人相继落网。
面对办案民警,邓文斌甚至打电话威胁:“给你十万元,能不能放人?”遭到拒绝后,他扬言报复,甚至策划袭击公安机关。威胁没有改变侦查方向,反而让警方进一步确认了其危险性。
这起案件牵涉人员众多,邓文斌被全国通缉十二年,最终在景洪落网。案发后,他及主要同案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其他涉案人员分别受到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等惩处。曾经的军事训练、跨境藏匿和严密分工,都没能抵消连续犯罪留下的线索。那间宾馆的房门被推开时,所谓的“老大”身份,也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