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我平时不怎么跟人提,尤其是刚认识的朋友。不是觉得丢人,是懒得解释。每次一说到这个,对方眼神就变了,要么觉得你随便,要么觉得你可怜,要么就觉得你肯定有故事。故事是有,但没那么戏剧化,就是一个普通女人,在十几年里,跟五个男人先后住到一块儿,又先后搬开。
第一个,叫周远。我十九,他二十二。大学里认识的,他是隔壁学校的,打篮球,个子高,笑起来左边有个酒窝。我们好上的时候,我大二,他刚毕业,在城东租了个老小区的单间,一个月六百块。那时候他实习工资一千二,我生活费八百,加一块儿两千,愣是觉得日子有奔头。
同居是我提的。没别的原因,就是想天天看见他。学校宿舍十一点关门,每次约会我都得掐着点往回跑,有回跑太急还把脚崴了。我就想,反正以后要在一起的,早住晚住不都一样吗。
那个房子现在想起来真破。一楼,朝北,常年见不着太阳,梅雨天墙上能渗出水珠。厨房和阳台挤在一块儿,炒个菜满屋子油烟味。但那时候不觉得苦,觉得那是我们的小窝。我从学校搬过去那天,带了两个编织袋的衣服,一个脸盆,还有一箱书。周远站在门口接我,穿个白T恤,笑得眼睛弯弯的,说,欢迎回家。
回家。多好的词儿。
我们挤在一米五的小床上,他打呼噜,我睡不着就踹他一脚,他翻个身接着打。早上他比我早起,骑电动车去上班,我坐公交回学校上课。晚上我下课早,就去菜场买两块钱的豆腐,一块五的青菜,等他回来炒。他厨艺比我好,西红柿炒蛋能炒出花来,我就在旁边洗菜递盘子,觉得这就是过日子。
第一次吵架是因为电费。那个月他公司效益不好,工资拖了十天没发,电费单子贴门上,一百三十七块。我那时候也没钱,刚交了学费,兜里就剩两百。我说要不跟我妈要点,他脸一下就沉了,说不用。然后两天没怎么跟我说话。后来他找同学借了钱交了,但那个事像根刺,扎在那儿。
真正分手是因为他要去深圳。他表哥在那边开了个小公司,叫他过去帮忙,说一年能挣十万。十万,那时候对我们来说是天文数字。他说你先在本地把书念完,我安顿好了接你过去。我说那得多久,他说一年吧。
一年。我等了八个月,他电话越来越少,从一天一个到一周一个,到后来我打过去他接起来说在忙,晚点回你。晚点就是没有回。最后一次通话,我说周远咱俩是不是完了,他沉默了半天,说,你别等我了吧。
我挂了电话,在那个阴冷的小屋里哭了一晚上。第二天起来收拾东西,发现他走之前给我买的那双毛绒拖鞋还在床底下,鞋底已经磨薄了。我把它塞进垃圾袋,拎着两个编织袋,一个脸盆,一箱书,搬回了学校宿舍。
那会儿我二十一,觉得天塌了。
第二个叫陈朗。我二十三,他二十八。是我第一份工作的部门主管。说实话,一开始没想跟他怎么着,办公室恋情太麻烦。但他追得紧,每天早安晚安,下雨给我送伞,加班给我带饭。有回我感冒发烧,他请了半天假陪我去医院,挂号排队拿药,全程没让我碰一下。我就心动了。
他那时候刚离婚半年,有个三岁的女儿跟了前妻。这事儿他第二回约会就跟我坦白了,说不想瞒我。我当时觉得这人有担当,不像那种藏着掖着的。我们处了三个月,他提出来让我搬过去跟他住。他在城南有套两居室,自己买的,还在还贷。
我搬进去那天挺正式的,他还买了束花搁茶几上。房子装修得不错,比周远那个破单间强一百倍。有阳台,有落地窗,厨房大得能在里面跳舞。但我住了才发现,这屋子看着像样,其实没什么人气。冰箱里只有啤酒和速冻水饺,衣柜空了一大半,茶几上全是外卖单子。
刚开始那阵子确实好。他早上会给我煮咖啡,晚上回来会问我今天开不开心。周末我们窝沙发上看电影,他手搭我肩上,我脚搁他腿上,茶几上摆着薯片和可乐。我觉得这回对了,男人还是得大几岁,知道疼人。
但慢慢地,味道就变了。他控制欲强,我穿什么衣服他要管,跟谁吃饭他要问。有回我跟大学室友出去撸串,回来晚了半小时,他脸拉得跟长白山似的,说你知道几点了吗。我说不就半小时吗,他说半小时不是时间?你眼里还有没有这个家。
家。他又提了这个字。可我觉得越来越不像家。
他开始拿我跟前妻比。有次我炒的菜咸了,他筷子一摔说,你这手艺连晓雯一半都不如。晓雯就是他前妻。我当时眼泪就在眼眶里转,硬是没掉下来。我说陈朗你搞清楚,我不是她,我也不会活成她。
后来我才知道他前妻为什么跟他离的。他那不是爱,是圈养。他想要的是一个听话的,懂事的,按他规矩来的女人。而我偏偏不是。
分手是我提的。那天我们又因为一点小事吵,他说你住我的吃我的,让你早点回来怎么了。我听完愣了,我说陈朗,我工资卡每个月交一半给你当家用,我哪顿白吃你的了?他说那你还想怎样,外面有的是女人想住我这个房子。
我当天晚上就收拾东西走了。没哭。就是觉得累。搬出来那天下了雨,我站在路边打车,后视镜里看见自己,头发湿哒哒贴在脸上,跟前几年那个拎编织袋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只是这次,我二十五了。
第三个叫老孟。我二十六,他三十一。是在朋友组的饭局上认识的,他开个小餐馆,自己是厨子也是老板。长得不帅,圆脸,肚子有点大,但人特别逗,说话跟讲相声似的。我那阵子刚跟陈朗分完,心情不好,瘦了一圈,朋友拉我出来吃饭,说散散心。
老孟亲自下厨做了盆水煮鱼,麻辣鲜香,我吃了两碗米饭。他坐旁边看,说姑娘你吃相真好,看着就有福气。我被他逗笑了,那是分手后第一次笑。
后来我就老去他店里吃饭,他老不收我钱,我老觉得不好意思,就帮他端盘子洗碗。一来二去就好上了。他追我的方式特别朴实,炖一锅排骨汤,用保温桶装着送到我公司楼下,说天冷,补补。
同居是他提的,原话是:我那店后面有个小套间,空着也是空着,你搬过来住,省房租,早上还能多睡会儿。我答应了。那个小套间真是小,就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但特别干净,被子有太阳晒过的味儿。
老孟这人没啥浪漫细胞,情人节别人送花,他给我包了一屉包子,说猪肉大葱的,比花实在。他也不会说好听的,我换新裙子问他好看吗,他看了半天说,显胖。气得我三天没理他。但他有一点好,实诚。店里的账本给我看,银行卡密码告诉我,说咱俩过日子,不藏着掖着。
我们在一起一年半,最长的。那段日子真踏实。晚上他关店了,我们俩就坐在店里喝啤酒,他剥毛豆我吃,聊今天来了什么客人,哪个菜卖得好。周末关一天店,骑电动车带我去郊区的水库钓鱼,钓不上来就买两条回去炖。我觉得这种日子能过一辈子。
但后来还是掰了。他想结婚,想让我给他生个孩子。我说咱俩再处处,不着急。他嘴上说行,但越来越不对劲,他妈开始打电话问我户口在哪,家里几口人,一个月挣多少。有回他喝多了,抱着我说,我三十二了,我爸妈急,我也急,你要是没那个心思,你早说。
我不是没那个心思。我就是怕。一提到结婚领证,脑子里就闪过周远的电话,陈朗的嘴脸。我跟老孟说再给我半年,他说行。
半年到了,他问我,我说要不还是再等等。那天他没吵,就叹了口气,说,算了,咱俩可能差了点缘分。第二天他把我的衣服叠好放箱子里,骑电动车把我送到新租的房子楼下,帮我把箱子拎上去,说,以后想吃鱼了回来,我给你做,不收钱。
我站在阳台上看他骑电动车走,背影圆圆的,晃啊晃的。我哭了。那回是真哭,蹲在地上起不来。因为我发现我是喜欢他的,我就是不敢。
第四个叫林柯。我二十九,他二十六。姐弟恋,说出来你们可能觉得我疯了,前面仨没成,这回找了个更小的。但感情这事儿,谁说得准呢。
他是做设计的,我朋友找他做logo认识的。瘦高个,戴眼镜,像那种漫画里走出来的。说话轻声细语,特别有耐心。有回我电脑坏了,他帮我修,修了两个小时,完了还给我装了个系统,说以后不会卡。我当时就想,这男孩手真巧。
他追我追得特别直白。我加班他就在公司楼下等,有时候等到十点,也不催,就坐那儿刷手机,看见我出来咧嘴一笑。我带他去见朋友,人家说他小,他就在旁边听着,回去跟我说,我年纪是小,但我会对你好的。
同居是他搬到我那儿。我那会儿租了个一居室,他住的地方离公司远,我说要不你过来住吧,省得天天跑。他第二天就拎了个行李箱过来,里面除了衣服就是画册。我笑他东西少,他说男人要那么多干嘛。
跟林柯在一块儿的感觉,跟前面都不一样。他像个小太阳,每天乐乐呵呵的,能把你心里那点阴霾都照亮。他会在下班路上买一枝花插瓶子里,会突然从背后抱住你问你今天累不累,会把你的照片设成手机桌面。我三十二了,活得像个十八岁的小姑娘。
但问题是,他太年轻了。他的未来是打开的,是无限可能的。而我的未来是收拢的,是一天天往下走的。他爸妈知道他找了个大四岁的女朋友,脸都绿了,他妈专门从老家跑来见他,其实是想见我。我跟他妈在咖啡厅坐了一个小时,她问了我三个问题:多大了,结过没,能不能生。
我实话实说,二十九,没结过,能生。他妈抿着嘴笑了笑,说姑娘你挺好,但俺家林柯还小,不着急。
翻译过来就是,你配不上我儿子。
林柯为了这事儿跟他妈吵了一架,跑回来抱着我说咱不管他们。我摸摸他脑袋,说行。但我知道,有些事不是不管就能过去的。他同学聚会带我去,人家女朋友都是二十四五的,就我一个奔三的坐那儿,聊的话题我也插不上嘴,什么剧本杀什么密室逃脱,我听都没听过。
那段时间我老照镜子,看自己眼角的细纹,看手上松弛的皮肤。我以前从来不介意这些的,但跟他在一起,我开始介意了。有回他开玩笑叫我姐姐,我当真了,一整天没理他。
分手是我提的。我说林柯你值得更好的,我不耽误你。他红着眼圈说我不觉得是耽误。我说你还小,你不懂。他说我二十六了,我什么都懂。
但我还是走了。不是因为不爱,是因为太爱了,爱到舍不得让他将来后悔。搬出来那天他送我,站在小区门口不走,我走远了回头,他还站那儿,像根电线杆子。我狠了狠心没回头,坐上出租车哭了一路。
第五个,就是现在这个。叫赵明远,三十五,工程师,离过一次婚,没孩子。我们是在健身房认识的,他帮我调过跑步机的坡度,就这么搭上话了。
跟赵明远在一块儿,最大的感受是——舒服。我们俩年龄差不多,经历差不多,谁也不嫌弃谁。他听我说完前面那些事,没有点评,没有同情,就说了句,都过去了,现在你在我这儿。
我现在还跟他住一起,刚搬进去三个月。他房子不大,也是租的,但收拾得挺利索。他生活习惯好,不抽烟不喝酒,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跑步,晚上十一点准时睡觉。我跟着他,作息都规律了。
我们说好了,先处着,不着急领证。但这次,我不怕了。不是因为年纪大了凑合,是因为前面那五个,每一个都让我知道自己要什么。周远让我知道异地恋要命,陈朗让我知道控制欲强的男人不能要,老孟让我知道老实人也有底线,林柯让我知道年龄差不是问题但人家爸妈可能是问题。
赵明远昨天问我,说你后悔吗,前面那些。我想了想说,不后悔。每一个我都认真了,每一个我都住了,虽然都没走到最后,但那些日子是真的,那些眼泪是真的,那些笑也是真的。
我现在三十二了,谈了五个男朋友,全都同居过。有人会觉得我亏了,浪费了最好的年纪。但我觉得,我是在用那些年,学着怎么跟自己待着,怎么跟别人待着。同居这事儿,就像试衣服,有些挂那儿好看,穿上才知道哪紧哪松。有些看着不起眼,上身反而最合身。
我写这些出来,不是想教谁什么道理。就是想告诉那些跟我差不多大的姑娘,你要是也谈过好几个,也都住过,别觉得自己有啥问题。这年头,谁还没几段过去了。重要的是,每段过去你都站起来了,还信着点什么。
我跟赵明远现在住一块儿,早上他煮粥我煎蛋,晚上回来一人一个沙发角刷手机,偶尔抬头对看一眼,笑一下。没什么惊天动地的,就是日子。
日子这东西,不就是一点一点过出来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