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一名上海家长发帖称,她长期在盒马购买MSC认证的去皮去刺南极银鳕鱼儿童装。该产品命名“儿童装”,商品详情宣传高DHA、高营养。在近日,她带两岁的孩子到医院检查发现汞中毒,影响神经发育,目前孩子已入院驱汞,打针吃药。
▲家长发帖
这名妈妈称,她本以为银鳕鱼是鳕鱼中比较好的一个品种,就长期给两岁的孩子吃。“后来刷到科普才知道银鳕鱼是鲈鱼科,真名叫南极犬牙鱼,属于食物链上层大型海鱼、甲基汞会富集,根本不适合幼儿食用。”
▲家长发帖称银鳕鱼块儿童装误导消费者
9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该家长。她回忆,孩子大概吃了8个月,每周吃2-3次,平均一周食用110克。她出示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检验科报告单显示,2026年9月23日,患儿在儿肾脏风湿免疫科被临床诊断为“汞中毒”,汞含量27.87ug/L(正常范围小于10ug/L),后入院治疗。
小朋友是否必然是银鳕鱼导致的汞中毒,是否排除了存在接触其他含汞食物的可能?对此,该家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甲基汞在生活中其实比较难接触到,家里给孩子买的东西都是正规大品牌,不会买伪劣产品给孩子,“我们孩子也没有吃手,啃玩具的习惯,很难接触到甲基汞。”
▲该家长出示的报告单
该家长告诉红星新闻,9月12日,她曾要求盒马方面出示南极银鳕鱼块儿童装的甲基汞检测报告。9月14日,她收到供货商7月24日批次的检测报告,显示甲基汞含量为0.21mg/kg(技术要求为小于1.0mg/kg)。
9月17日,供货公司青岛美厨食品有限公司回复她《关于盒马南极银鳕鱼块180g客诉的说明》称,已收到关于公司供货的盒马南极银鳕鱼块180g产品含汞问题的反馈,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全面核查。
说明提到,关于产品执行标准与标注合规性,盒马南极银鳕鱼块180g产品的产品类别属于“冷冻水产制品”,执行的国家标准为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该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各类水产制品,是银鳕鱼块产品合法合规的生产依据。
此外,标注“儿童装”初衷并非宣称该产品为“婴幼儿专用食品”,而是基于产品形态与食用便利性的考量:该产品采用去皮、去刺、小块独立包装的加工方式,旨在方便家长为儿童准备餐食,降低鱼刺风险,是产品物理形态的描述,而非对适用人群的严格限定。
关于消费者关注最多的产品质量检测与汞含量情况,说明提到,“深海野生银鳕天然存在微量汞,是海洋生物的客观特性,我司始终将食品安全置于首位,银鳕鱼块产品的原料及成品,均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测项目涵盖重金属(包括总汞及甲基汞)等污染物指标,根据历来银鳕鱼块的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的汞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值,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9月28日致电盒马客服热线,工作人员称该产品是否汞含量超标需追溯到具体的产品批次,建议消费者提供具体的订单编号进一步核查。
9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述供货公司青岛美厨食品有限公司和盒马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该家长提供的购买记录
红星新闻注意到,类似“宝宝装”“迷你装”去骨去刺银鳕鱼块产品在叮咚、京东超市等各大平台均有售。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告诉红星新闻,从专业角度来说,平台的责任在于缺乏风险提示。“本身银鳕鱼存在一定汞含量风险,或是说存在某个年龄段的使用风险,两岁的婴幼儿和儿童概念界定也不同,平台需要有清晰的指引如两岁时候每周食用上限,不断完善平台服务体系,才拥有更强的客户粘性。”
广东一所三甲医院临床营养科的主治医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医学和营养学角度来看,幼儿连续数周频繁摄入银鳕鱼等大型深海掠食性鱼类,确有导致甲基汞暴露超量甚至中毒的风险,主要与甲基汞在食物链中的生物富集特性以及幼儿的生理特点有关。
“银鳕鱼、金枪鱼、剑鱼等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大型掠食性鱼类,体内甲基汞含量远高于小型鱼类。而幼儿处于神经系统快速发育的关键期,对甲基汞的毒性极其敏感,是甲基汞的“高危人群”。”上述医生指出,虽然甲基汞的半衰期约为数周,但持续摄入会导致体内负荷超过幼儿的代谢排泄能力。家长应该限制幼儿高汞鱼类并控制总摄入频次,通过多样化、选择低汞鱼种来平衡营养收益与安全风险。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涉案南极银鳕鱼标注“儿童装”的包装及宣传方式,涉嫌构成明显的消费者误导与标签合规瑕疵。依据《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食品若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明确依据,不得标称、暗示产品适配未成年人食用。
赵良善指出,涉案产品本质是普通冷冻水产,并非法定儿童专用食品,商家将南极犬牙鱼包装命名为“儿童装”,搭配页面高DHA、高营养、适配孩童食用的营销话术,利用普通家长认知盲区,让消费者默认该食材可作为低龄幼儿长期辅食。商家事后辩称“儿童装仅指去皮去刺的物理形态”,属于单方事后解释,不足以抵消整体宣传带来的误导效果。同时,商家未披露该鱼种为食物链上层海鱼、甲基汞易富集、不适宜低龄儿童高频食用的关键食品安全风险,未履行法定风险提示义务,即便产品汞含量检测符合普通水产国标,仍存在营销误导过错。
他进一步解释,我国法律法规对婴幼儿专用食品、普通食品实行严格二元区分监管,二者包装、标准、限值要求完全不同。根据食品安全法及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属于特殊食品,拥有专属强制国家标准,对重金属、污染物、营养配比有远严于普通食品的限值,且标签必须明确标注适用月龄、食用禁忌、专属适用人群。而市面上常规水产、零食、生鲜等普通食品,无任何资质和权限标注“儿童专用”“婴幼儿适用”。
“此外,现行监管规则明确禁止普通食品借用‘儿童装’‘宝宝款’等词汇蹭母婴消费赛道,普通食品的安全国标仅适配成年人及大龄人群,并未考量两岁幼儿代谢弱、重金属易蓄积的生理特点,无法作为低龄儿童长期辅食的安全依据。”赵良善指出,本案核心争议并非产品汞含量超标,而是商家利用规则漏洞进行模糊营销,突破食品宣传合规底线。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食品安全标签管理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不得通过模糊命名、片面宣传优势、隐瞒安全风险的方式误导消费者。商家利用大众“银鳕鱼=高端婴幼儿辅食”的普遍认知,将高汞富集风险鱼种包装为儿童适配食材,长期引导消费者高频、大量给低龄儿童喂食,存在明显主观过错。同时也暴露出行业乱象:无专属儿童食品标准的普通生鲜、预包装食品,滥用儿童化包装话术,只宣传食用便利与营养优势,隐匿食材固有安全风险。此类标签误导行为,依法可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虚假、引人误解的不正当宣传,经营者需承担整改、行政处罚及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编辑 张莉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