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人的这13个字中,我有4个不认识!你要全部认识的话,我就要当你的学生了!书法文字适中的问题与书法审美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呢?古人在谈论文质彬彬的时候,并不是说君子。
《论语》中有一句话叫做“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原意是说人要具备一定的文化修养,但是最基本的还是要朴实无华,两者相辅相成才能成为真正的君子。把这套理论用到书法审美的领域里去的话,也是一直不变的原则。有很多书友会问到,“适度”的书写跟书法审美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呢?答案是肯定的,在书法当中所有的高雅之美都是由“适度”这两个字来体现出来的,也就是文和质之间的平衡。
把这两个词分开来解释一下,书法中的“质”是什么意思?书法中的“文”又代表什么呢?
质指的是笔墨所具有的内在品质,它是字体的结构、力度和精神风貌等要素的总称。
人的本性就是朴实无华、实实在在,并不矫揉造作。只有质而没有文的话,书法就只能是粗犷、枯燥的状态了,只靠蛮力去书写,线条会变得很僵硬,缺乏生气和趣味,就像只有骨骼而没有血肉一样。
文指的是外在的文采和修饰,即章法布局、线条牵丝、墨色变化、字形姿态等艺术的表现形式。就如人之仪表与才华一样。只有文字而没有内容的话,只是一味地追求华丽繁复,并且线条纠缠在一起很夸张,炫耀自己的笔法技巧,但是笔法空洞无力,基础不牢靠,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华而不实”,表面好看却没有实质内容。
所谓的文质彬彬就是指质地和文章并重,并且两者之间要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恰到好处就是书法所追求的“适中”。书法审美的地方无处不在都是关于适度的问题:线宽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墨色不可全部浓黑或者全部枯干、字形不可以过于张扬也可以不拘小节、情感抒发不能失去控制也不能平庸无奇。多了就过了头,少了就不够了,这就叫作适中。
文字的内容也要和笔墨的风格相符合,这也是一个适度的问题。写雄浑豪放的诗歌文章时,笔墨气势可以放开阔大,但是不可以任意胡来;而写清淡含蓄的小品文,则应该温婉宁静,并且不宜过分张扬。笔墨之风应当与文字之气相吻合,文和书相互映照、相得益彰,这就是所谓的文质彬彬。
就如伟人的草书一样,文字本身就有豪放不羁的气息,笔画奔放自如,但是并不会毫无顾忌地胡来乱画。线条雄健属于“质”,而字与字之间的穿插、牵丝以及墨色的变化则属于“文”。以风骨为基础,用笔墨文采来加以渲染。奔放中自有规矩,雄浑之内又不失严谨,这就是做到文质兼备、收放得当。外在的笔墨神采与内在的文字精神合二为一。
反过来再看两个失败的例子。第一种是重质不重文:笔法很扎实,但是每个字都很死板,并且缺乏变化和起伏,没有笔墨的精神气韵,朴实有余、文采不足,显得十分单调。第二种就是重文轻质:只注重形式上的效果,线条随意地纠缠在一起,形状也变得非常夸张扭曲了,在这里热闹非凡、笔法空洞、文采华丽却缺乏内涵支撑力道。两者都失去了“适中”的状态,破坏了文章质量和内容之间的平衡关系。
因此古人把“文质彬彬”带入到书法审美的范畴中,并非只是作一个比方而已。书法审美的核心就是保持这种平衡。笔法筋骨为质,章法神采为文。质为主干,文为滋养。无质则文采徒有虚名;无文则质朴便成了粗鄙。适中是指把握住两者之间的一个合适的程度。
书法之中的“适中”并不是一般的中庸之道,也不是毫无偏向的一般均衡。就是按照作品所要表现出来的意境来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度数。豪放的作品可以放开手脚,但是不可以失去控制;清雅的作品可以简练含蓄,但是不能显得死板无趣。在各种各样的变化当中保持住文质彬彬的样子才算是高明的审美观。
你能认出其中多少个字呢?在书法中,风骨与笔墨文采哪个比较难以掌握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