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北京的前公司员工在小红书上发了条笔记,标题是“前公司因为少交社保被罚10万滞纳金”。

据他所说,前公司少交了他的社保,跨度将近11年,这件事他走了社保稽核,前后历时近一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后的结果是,前公司为他补缴了43481元社保,另外还缴纳了十万元滞纳金。

他自己补缴了23162元。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滞纳金这一项写在用人单位头上,博主提到的十万元,对应的就是公司少缴的那些年。

而个人该缴的那一部分,补缴时仍要由个人承担,这笔钱会补进个人账户,他补的23162元就出在这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社保稽核一般由社保经办机构或者税务部门受理,需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个税记录都是常见的一类。

跨度11年的欠缴要一笔一笔核清楚,一年左右的时间并不算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