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4日,广东河源市和平县一辆摩托车被倒车进入搅拌站场的大货车碰撞、碾压、拖拽至搅拌站内,造成摩托车上1名成年人和2名未成年人死亡。
2026年10月12日,《河源市和平“10·24”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在河源市政府网站公布。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和平东水“10·24”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是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行驶和所属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以及二轮摩托车违法行驶所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为:2025年10月24日17时39分许,驾驶人赖某云驾驶的沪A76927D/赣B99A2从江西省龙南县运载砂石行驶至和平县东水镇澄村搅拌站(乡道Y236)路段,倒车进入搅拌站场,与后面同方向由徐某苟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碾压、拖拽至搅拌站内,造成摩托车的2名驾乘人员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粤PPD301普通二轮摩托车实际驾乘3人,超员1人,且2名乘客为未成年人;该摩托车为原厂状态,未进行非法改装。
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徐某苟、乘坐人徐某甲(未成年人)遇难,乘坐人徐某乙(未成年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赖某云驾驶涉事货车未确认安全,违法倒车,碰撞、碾压和拖拽徐某苟驾驶涉事摩托车是造成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的主要原因;徐某苟驾驶涉事摩托车违法超员且未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涉事货车沪A76927D/赣B99A2运载的砂石供给澄村搅拌站,该搅拌站系该村村民骆某伟所有,是无证照的搅拌站;该搅拌站并未直接触发、推动或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事故调查组认定:该搅拌站与本次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关联;但是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存在对其监管不到位问题。
赖某云,驾驶涉事货车未确认安全违法倒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5年10月25日,其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7日被批准逮捕。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涉事货车所属的上海际翔公司以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甫某粉等7个单位和个人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材料,移交上海市闵行区纪委监委和河源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