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张女士与在韩国留学的姐姐一同在韩国当地一家医院输注营养液时,发现其中一种药品已过期13天。此时,她已输完一整袋,姐姐也已输注约半袋。近日,张女士向记者介绍,发现问题后,她当即要求医护人员停止输液,随后与姐姐向当地保健所反映情况,并接受进一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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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在韩国医院接受营养液输注
张女士解释,过期的蓝色药袋中是氨基酸类营养液,对于自己已经输完的那一袋,她称,当时输液时并没有查看日期,但院长事后向她承认,她使用的药品也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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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药袋有效期截止至10月8日,而张女士就医时间为10月21日
关于赔偿事宜,院方最初提出每人赔偿100万韩元(约合5000元人民币),第二次协商时提高到每人200万韩元,她们尚未接受。张女士称,自己原本准备回国,如今行程被耽搁,国内工作受到影响,还需承担在韩国的住宿、饮食等费用。对健康状况的担忧,也让她这些天难以入睡。
截至采访时,检查结果尚未出具,她们与医院也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来源 扬子晚报
编辑 陈伊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叶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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