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0月3日专电(记者双瑞)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超载的幼儿园校车司机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幼儿园园长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

2015年11月4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一幼儿园园长聂某,安排校车司机邱某驾驶一辆新车运送学生。这辆车核载19人,车身涂有幼儿园名称字样,但尚未办理校车牌照和运营手续。邱某载了31名幼儿园学生、2名教师上路,超过额定乘员15人,超员达79%,途中被民警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聂某安排校车司机驾驶尚未办理校车牌照和运营手续的新车接送幼儿园学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邱某明知车辆运营手续不全,仍驾驶该车超额载乘,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