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2021年9月份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2846个区县均承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目标并正式建立教师工资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
尽管如此,承诺终究只是承诺并不等于落实。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随后的督查发现,仍有不少地方在短期可能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个“不低于”目标之后又出现了反弹现象,也就是又重新回到“不低于”目标规定达成之前的原有状态。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让人意想不到,国家督导暗访组当时通过明察暗访发现四川省少数县在年度考核结束后会给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却不给教师发放或只给教师发了部分奖励性补贴,而且存在着谎报瞒报公务员奖励性补贴的情况,让“不低于”的目标达成打了折扣,有了水分。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整体上偏低,因而老师们都是热切期盼各地都能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落实并完成教师工资“不低于”这一目标任务,但老师们同时又有一个困惑,那就是无从知晓当地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收入是多少,也就不知道“不低于”的目标是否真的达成。
之前还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有些地方为了确保实现“不低于”总目标任务并应对督查而将只进入专用账户的教师住房公积金也纳入到教师工资账户当中充数以使得账户表面数字增高,这样的操作是典型的应付检查并损害教师利益的行为,确实让人无语。
各地依法依规落实并切实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是地方政府应尽的责任,不仅要有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更要有与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不拖欠不克扣不挪用。四川省的少数县为了不给或少给教师发放与公务员待遇联动调整的奖励性补贴,谎报瞒报公务员奖励性补贴,也真是绝了。
还有些地方为了应付检查,突击给当地教师发钱,那这是发什么钱呢?是本应该发给教师而被克扣的吗?有的地方先给老师发钱,等巡视督查组一走就又发文将钱收回或在工资中扣除,很多地方竟然有两份不同的教师工资表,一份是高工资表专门应付检查的,另一份低工资表才是平时发放使用的。
扎扎实实地按要求并依法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是地方政府应有和该有的责任担当,更是将尊师重教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应该像有些省那样采取切实措施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给教师发放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差额部分也即一次性奖励工资以执行联动调整机制并确保“不低于”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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