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3月15日,上海滩那个热闹啊,锦江饭店开业,满屋子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推杯换盏,好不气派。

老板娘董竹君站在聚光灯底下,笑得那叫一个风光,俨然是上海滩新晋的女大亨。

可谁知道呢?

就在这热闹劲儿的前几个月,她那个苦了一辈子的爹董同庆,刚在绝望和穷病里咽了气,家里连给他买口薄棺材的钱都凑不齐。

这会儿,他和老伴儿的棺材,正孤零零地扔在苏州会馆的墙角里吃灰呢,甚至没人多看一眼。

从当初卖女儿求活路,到后来寄人篱下受尽白眼,再到最后含恨闭眼,这对夫妻活生生演了一出什么叫“贫贱夫妻百事哀”。

最讽刺的是什么?

他们吃了一辈子苦,刚一闭眼,女儿立马就飞黄腾达了。

这究竟是命不好,还是老天爷对他们当年卖女行为的报应?

把日历往前翻22年,回到1913年的那个冬末春初。

那天,董家那破败的门口停了一顶轿子,跟周围那片灰扑扑的贫民窟比起来,扎眼得很。

屋里头,13岁的董竹君像个木偶似的,被一群陌生女人摆弄来摆弄去。

她们给她抹雪花膏、涂红嘴唇、戴金镯子,她吓坏了,惊恐地看向缩在角落里的爹妈。

爹妈低着头,除了唉声叹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直到看着镜子里那个浓妆艳抹的陌生人,董竹君才猛地反应过来:自己这是被卖了。

哪有什么“卖身葬父”的悲壮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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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就是活不下去了。

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唯一的儿子因为没钱治病,生下来没几个月就没了。

现在,这厄运轮到了女儿头上。

打扮停当,董竹君跪下给父母磕头。

父亲董同庆抹着眼泪,根本不敢看女儿的眼睛,哆哆嗦嗦地说:“阿媛,满三年就接你回家。

你是救了全家,自己保重。”

这话是骗人的,也是骗他自己的。

老鸨花了三百两银子,买的是棵摇钱树,怎么可能轻易放人?

董同庆老实又懦弱,以为逼女儿学两天戏就能“卖艺不卖身”,哪晓得那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长三堂子。

所谓的“三年之约”,不过是拿来哄骗老实人的鬼话罢了。

母亲李氏更现实些。

虽然舍不得,但看着家徒四壁,还是哭着哀求道:“阿媛,你不去,我也没法活了,听你爹的吧。”

哪怕只有一点活路,谁愿意卖亲骨肉?

可穷病,比什么都可怕。

董竹君含着泪,坐上了那顶轿子,从此在这个家销声匿迹。

好在董竹君是个心里有成算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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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三堂子那种地方,她压根没信那个“三年之约”,而是时刻记着孟妈妈的话:要想跳出火坑,得自己找个良人。

她看中了常来堂子里开秘密会议的革命党人夏之时。

15岁那年,她灌醉看守,逃出生天,不仅没花老鸨一分钱赎身费,还摇身一变成了督军夫人,随后远赴日本留学。

当父母得知女儿跟着督军跑了,心里乐开了花。

他们天真地以为,苦日子终于熬到了头,女儿嫁入豪门,他们也能跟着沾光。

他们以为这是享福的开始,却不知道,这是跳进了另一个更深的精神火坑。

1926年,董竹君在成都创办了飞鹰黄包车公司,借口父亲懂行,把二老接到了身边养老。

见面第一天,现实就给了董同庆一记响亮的耳光。

那个身为督军的女婿夏之时,连正眼都没瞧他们一下,摆足了高高在上的架子。

董同庆是个明白人,为了讨好女婿,张口闭口喊“夏爷”,点头哈腰,卑微进了尘埃里。

在夏家,他们吃穿是不愁了,可活得像两条寄人篱下的狗。

夏之时骨子里有着极强的阶级观念,加上董家有卖女的前科,让他对这对岳父母充满了鄙夷。

为了报答女儿,也为了在这个家里有点“用处”,年迈的董同庆夫妇每天起得比鸡还早。

天蒙蒙亮,他们就帮着女儿去公司打理杂务,在那严寒冰冻的天气里,老两口站在寒风中教车夫怎么把车擦干净。

他们拼命干活,哪怕在丝袜厂帮忙也从不喊累,只希望能用劳力换取一点尊严。

可尊严这东西,在穷人身上最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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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夏之时打牌输了钱,又觉得鸦片味道不对,借着酒劲把气全撒在了董同庆身上。

他指着岳父的鼻子骂:“烟膏怎么少了?

是不是你偷了?”

董同庆吓得浑身发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夏爷,我是按分量熬的,真没偷。”

董竹君闻讯赶回来解围,提议当场重熬一次自证清白。

可夏之时根本不听,把桌子一拍,硬说父女俩合伙整他。

在他眼里,岳父的人格连那坨鸦片渣都不如。

如果说这次羞辱是针对父亲的,那接下来发生的事,则彻底击碎了母亲的自尊。

没过多久,母亲李氏丢了一根金簪子。

那是她从女儿给的零花钱里一点点省下来买的,是她这辈子唯一的体己物。

簪子不见了,李氏心疼得在楼上哭哭啼啼。

楼下的夏之时听得心烦,竟冲着下人李二哥吼道:“拿绳子把这老太婆绑起来!

哭什么丧!”

董竹君气得浑身发抖,那是她的亲娘啊!

可为了在这个家里息事宁人,她只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含泪劝母亲:“姆妈,看在我的面子上,别哭了,我以后赔你。”

李氏死死咬着嘴唇,硬是把哭声咽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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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她终于明白:穷人和有钱人做亲戚,是要拿尊严去换饭吃的。

这种寄人篱下的屈辱日子,随着董竹君生意的失败和婚姻的破裂,终于走到了尽头。

董竹君因为不想做金丝雀,带着四个女儿净身出户,回到了上海。

父母也跟着她,挤进了破旧的出租屋。

好日子彻底断了。

一家老小,又要面对那熟悉的贫穷。

为了养活一大家子,董竹君变卖典当,借遍了亲友。

看着女儿被高利贷逼得焦头烂额,父母的心比刀割还难受。

绝望像野草一样在心里疯长,母亲李氏的精神终于垮了。

她变成了祥林嫂,逢人就念叨那根金簪子,念叨夏家怎么污蔑老头子偷鸦片,念叨这辈子的苦。

“卖的卖尽,当的当光,我们吃的苦头向谁讲?”

这是她挂在嘴边的控诉。

董竹君听得心烦,有时甚至会躲着母亲。

那天,她在街上看见母亲穿着破衣裳,疯疯癫癫地自言自语,在马路上颠簸。

她心里一酸,硬是没敢喊。

谁知,这就是母女俩的最后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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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母亲就暴病而亡。

直到死,她还在怨,怨这世道的不公,怨自己命苦。

因为没钱办丧事,董竹君只能借钱买口薄棺,将母亲的灵柩寄放在苏州会馆。

母亲一走,父亲董同庆彻底没了精气神。

他病在床上,看着家徒四壁,拉着女儿的手说:“阿媛,我想多活五年,看你翻身。”

董竹君心如刀绞。

她知道,自己借来的那点钱,哪买得来父亲那五年寿命?

1934年那个寒风凛冽的冬夜,父亲也不行了。

董竹君预感到这是最后一晚,可她没钱买药,甚至没勇气送终。

她跪在病床前,给父亲重重磕了几个头,然后硬着心肠转身离开。

这一跪,和22年前被卖进长三堂子时那一跪,重叠在了一起。

只是这一次,是永别。

父亲死后,依旧没钱安葬。

他的灵柩被抬进了苏州会馆,和母亲并排放在了一起。

生前受尽屈辱,死后也不能入土为安。

命运仿佛开了个残酷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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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活着时,董竹君是卖唱女,是被赶出家门的弃妇,全家在泥潭里挣扎,连尊严都被踩在脚底;父母刚咽气不到三个月,贵人李嵩高就出现了,资助董竹君开办了锦江饭店。

那一夜,锦江饭店灯火通明,董竹君站在上海滩的顶端,成了传奇。

可这光芒太刺眼,再也照不亮那两口寄存在会馆角落里的薄棺材了。

有人感叹,这是报应。

因为他们当年卖了女儿,所以老天罚他们受尽屈辱,享不到女儿一天的福。

这话说得太轻巧。

在那个吃人的旧社会,董同庆夫妇不过是两粒被碾碎的尘埃。

他们懦弱、愚昧,甚至自私,却也爱过、疼过。

不是他们不想爱,而是这爱在贫穷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

哪有什么冥冥注定?

不过是穷人的容错率太低,一步踏错,便是万丈深渊。

世界的尽头,从来不是善恶,而是那条深不见底的贫富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