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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升学季
孩子的升学
可谓是全家人的“头等大事”
为让家长更好地了解招生政策
我们将家长比较关心的
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解答
请各位家长朋友收藏阅读!
问:
1.小学、初中都是免试就近入学吗?
答:
是的。小学、初中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及区域内人口变动情况,科学合理划定招生服务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问:
2.所有小学、初中的招生入学均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吗?
答:
是的。我市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招生系统”https://bigapp.scedu.net/),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入学管理,统一公布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培训指导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用好“全省招生系统”,关注孩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公告的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时间、批次、审核录取等内容,并按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日程安排,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学位申请审核、录取及报到等工作。按教育厅要求,凡未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问:
3.申请学位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
常见的材料有户口本、房产证。如果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还需要提供父母的务工证明、居住证等,其它所需要的材料,具体参看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每个批次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问:
4.孩子今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能入小学一年级吗?
答: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今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统一确定为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问:
5.孩子今年已满6周岁,因个人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怎么办理呢?
答:
适龄儿童需缓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具相关材料,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经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年,缓学期满仍未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缓学申请。不影响次年报名入学。
问:
6.二孩、三孩可申请入同一所学校吗?
答:
可以。聚焦多子女家庭入学现实需求,落实省定民生工程任务,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请所在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同一所学校,缓解多子女家庭“接送难”等问题。
问:
7.孩子户籍在眉山集体户籍上,怎么入学?
答: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眉山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也在集体户籍的,由户籍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问:
8.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
由居住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当地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问:
9.孩子身体有残疾,怎样入学呢?
答:
根据各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建议,实施分类安置,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问:
10.同一批次,能同时申请多所学校吗?
答:
不能。同一批次内,适龄儿童少年在“全省招生系统”中进行学位申请时只能申请一所学校。
问:
1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还能到原服务区的学校就学吗?
答: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按时到所在服务区学校网上申请学位而学位已满额的,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问:
12.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吗?
答:
是的。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招生工作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来眉就业经商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问:
13.孩子所报民办学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怎么办呢?
答:
在“全省招生系统”招生录取时,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问:
14.怎么知道孩子被学校录取了?
答: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审核通过学生学位申请后,家长即可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中查看录取结果,并点击“去报名报到”,扫描最终确定的学校二维码进行报到。
问:
15.学校可以承诺学生已经被提前录取了吗?
答:
不可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关联组织选拔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问:
16.有机构或者个人承诺可以帮助就读某学校,可信吗?
答:
不可信。请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教育部门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对有关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家长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全省招生系统”。该系统已与户籍、房产、社保等数据信息关联,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系统中提供的信息务必真实,否则系统将不予审核通过,影响报名录取。为确保审核、录取信息畅通,家长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绑定的手机号应确保长期使用。
来源丨眉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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