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本是想养家糊口,谁能想到一不小心竟成了给老板背债的“冤大头”?
河南洛阳的柴先生就遭遇了这么一出魔幻剧情:明明去应聘的是司机,结果却开回家一辆44万的奥迪A8——不是开回来的,是贷回来的。如今,工作没了,车被公司抵押了,银行催债的电话却像催命符一样天天追着他。
事情还得从柴先生失业说起。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没了收入的他急于找份活干。刚好有家公司招司机,可门槛却极其诡异:入职可以,得先以个人名义贷款买辆奥迪A8。柴先生一听连连摆手,这哪是找工作,这是要命啊。但公司负责人信誓旦旦地拍胸脯:车只是挂你名下,使用权归公司,每月9000多的车贷、违章罚款公司全包,你只管安心开车拿工资就行。
求职心切的柴先生信了这套鬼话,签下了这份“卖身契”。刚入职的头两个月,风平浪静。可没多久,公司就变脸了,甩出一份“停职留薪”协议让他回家待着,每月只发1000块生活费。更狠的是,这1000块仅仅发了两个月就彻底断了炊。
这还没完,真正的杀招在后面。贷款还了不到一年,银行的催款电话就打了过来。柴先生这才发现,那辆挂在自己名下的奥迪早就被公司偷偷抵押,连个车影子都见不着。他去找公司理论,对方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没钱,你想起诉就去法院告吧。”
这套连招下来,柴先生彻底被套牢了。贷款是他名下的,银行只认他,不还钱就得上征信黑名单。为了保住信用,这个本就失去经济来源的男人,只能硬扛着每月9000多的车贷,眼看家庭就要被这从天而降的44万巨债压垮。
这哪是招聘,分明是精准收割求职者的连环套!他们就是吃准了普通人求职难、怕成“老赖”的软肋,用虚假承诺把人骗进来当替罪羊。
不过,法律绝不会纵容这种明抢豪夺。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这家公司拿招聘当幌子,虚构“公司还贷”的承诺,骗取柴先生签下贷款合同,这就是彻头彻尾的欺诈。柴先生完全有权主张撤销该贷款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目前,柴先生已经准备走法律程序硬刚到底。这起事件也给所有打工人敲响了警钟:遇到那种要求先掏钱、先贷款、先垫资的“好工作”,跑就对了,千万别让自己的血汗钱,成了别人套现的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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