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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7月29日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条例》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上海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纲领性法规,对于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服务城市数字化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此次立法筑牢安全底线,体现前瞻性,鼓励和支持新兴技术赋能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和智能化发展。同时立足超大城市特点,强化地理信息数据要素保障和空间治理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和培育地理信息创新应用场景。

测绘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对开展测绘活动的基本要求作了详细规定,《条例》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上海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法律地位,并要求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同时明确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强化对包含涉密、敏感内容的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等。

为有效规范各类测绘活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条例》明确本市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避免重复测绘,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对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航空器有关测绘活动提出要求,引导新兴领域测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发展。

为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此次立法明确测绘成果汇交和安全管理要求,特别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使用、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审批程序和要求作出强调,并进一步规范地图产品的编制、出版、进出境等活动;同时强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地理信息广泛应用,助力数字经济发展,服务市民生活;明确推进量子城市空间智能建设,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城市空间智能治理大模型系统,提升城市运行和治理效能。

为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的监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条例》明确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工作协同,提升测绘智慧化管理水平;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个人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同时对监督检查、行业自律和信用管理等作出规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玉梅说,将围绕《条例》中设定的测绘单位定期报送测绘项目清单的制度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确保新规具有可操作性、能有效落地。

原标题:《《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通过,护航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

栏目主编:张骏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