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路对抗调查组,两村民疯了吗?还是背后有保护伞?
文/叶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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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近期的行为令人震惊!其再次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
公然封路,妨碍督察组的工作,这是何等的嚣张跋扈!
这究竟是黑恶势力的猖獗,还是权力之间的勾结?
为了公正与正义,建议异地执法,坚决清除这些危害人民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的毒瘤!
然而在梅州,下那么大的雨,梅州高速路地质条件特殊,存在安全隐患,应该封路的却不封路。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呼和浩特市进行督察时,遭到了故意封路阻挠。不该封路,又封了路。
督察组进驻21天,受理呼和浩特市垃圾违法倾倒信访举报案件80件,占比近22%,群众反映强烈。
对于心中没有安全意识,罔顾人民性命,不作为的责任人要进行惩治。
对于故意阻挠省级督察组核实情况的行为,应该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省级督察组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5月4日晚发布《呼和浩特市关于建筑垃圾倾倒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24年4月30日,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的典型案例指出呼和浩特市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专项整治。
针对土左旗大里堡村2名侵占耕地、草地私设垃圾填埋场,并在督察期间故意封堵道路的村民(阴某某、冯某某)已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存在的利益链问题已开展立案调查,对非法盈利责任人将严惩不贷。同时,纪委监委已对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失察失管的责任单位启动调查,对查实的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这件事情被报道出来,明摆着就是“神仙打架,凡人看戏”吗?
能够在集体土地上,公开公开私设“垃圾填埋场”的人,背后没有几个相当级别官员“撑伞”,这事能做成吗?
一个普通老百姓,又是如何准确了解上面自治区大领导们,下来暗访“督察组”行动时间和路线。这不是明摆着下面有“撑伞”官员,在为他人通风报信吗?
谁是“撑伞”官员,督察组一查便知,有何难哉?
有人私设垃圾填埋场,背后就是“撑伞”官员为了金钱在工作,治理起来只需要几个电话就能搞定。只要是把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汇报给大领导,一个电话,天上飘下五个字“是事不是事”。
本来就是神仙打架,何必麻烦凡人看戏呢?浪费时间!
早在 2019 年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就明确指出呼和浩特市存在随意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的现象,且城市垃圾倾倒在城乡交界处及周边城镇的情况屡见不鲜。
督察人员发现,多年来,城市建筑垃圾被禁止倾倒至周边城镇,却出现了众多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非法堆放点,甚至逐渐形成了非法处置垃圾的利益链。
自 2023 年 5 月起,大里堡村个别村民私自开设垃圾填埋场,以谋取利益为目的,每车收取 30 至 100 元不等的费用,非法收集和储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形成了收集和储存垃圾的黑色利益链,获利达 74 万元。为了阻碍督察组进行现场核实,还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进出道路。早在 2023 年 7 月,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就发现了大里堡村的非法倾倒垃圾行为,但仅仅对 5 辆车的非法倾倒垃圾处以 3000 元的罚款,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纠正,反而助长了垃圾非法处置的利益链。
有人认为被选作“背锅”的村民并不合适,应追究更高层级的责任,例如村委会委员等。此事件涉及到官方的不当行为,督察组应深入调查,避免官官相护。此外,严重违反土地用途的事件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当地收取“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费”的部门是否应该对此负责?所有破坏生态和土地的行为,都是对中华民族的极大危害,必须严厉打击,顶格处理,对违法者进行最大刑期的严惩,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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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过去的督察结果来看,当地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城区的垃圾偷倒城乡结合部和周边乡镇现象频发。收集、运输、消纳联单制度至今未建立,导致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处置环节层层失守。现在看来,这些问题背后其实是一个完整的“闭环”,倒了没人管,倒了被轻罚,于是就变本加厉地倒。
对于这件事,谁挑战法规纪律,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依法依纪问责,斩断利益链,打掉保护伞。该撤职就撤职,该法办就法办。才能彻底解决此类问题,也才能以儆效尤,还环境以洁净,给公众以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