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编辑 周小涵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24日通报,12月23日,媒体刊发“顾客称从邯郸一超市购买的猪肉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相关报道,邯郸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顾客王先生11月28日、29日从阳光超市龙湖店购买猪肉,先后向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投诉该超市销售的猪肉存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第一时间对该超市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了查验,该批猪肉进货凭证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资料齐全。执法人员对该超市售卖的猪肉产品采样送检,检测报告显示非洲猪瘟阴性。王先生在采样过程中全程监督。

12月23日,媒体报道王先生向某检测机构自行送检的猪肉检测非洲猪瘟为阳性后,市联合调查组立即对涉事超市进行检查,该超市在售猪肉产品进货凭证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对在售猪肉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结果为非洲猪瘟阴性。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步,邯郸市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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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一消费者王先生反映,其在阳光超市龙湖店购买的猪肉,食用时感觉有异样。随后,他将猪肉样本送往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结果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

据新黄河报道,2025年11月29日,王先生在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阳光超市龙湖店购买了两块猪前排肉,小票显示共消费42.79元。随后两日,他又在同一家店购买了少量前膀肉。“食用时候我感觉怪怪的,恰好认识一位从事生猪养殖的朋友,跟他说了购买到的猪肉的形态。对方听后,提醒我买的猪前排块形较小,可能来自未成年的猪只,而‘小猪被宰杀’往往是病死猪肉的疑点之一。”这番话引起了王先生的警觉,为寻求确切答案,12月6日,他将猪肉样本快递至河北铭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王先生切除送检样本之后的猪肉,都带有称重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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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切除送检样本之后的猪肉,都带有称重标签。

公开信息显示,该机构于2024年8月被农业农村部纳入国家级动物疫病监测点,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

次日,检测结果出炉。检测机构通过手机信息发给王先生的通知单显示,两份猪肉样本的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CT值分别为36.699和35.232。根据相关标准,CT值≤38.0即为阳性。

拿到通知单后,王先生分两次电话联系该机构两位检测人员了解情况。电话录音显示,两位人员均向他确认,他送检的猪肉样本检测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

检测机构的结果汇总单显示两个样本检测为非洲猪瘟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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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的结果汇总单显示两个样本检测为非洲猪瘟阳性

得到结果后,王先生携带留有超市称重标签的猪肉原件及购物小票返回超市交涉。他告诉记者,“超市不承认猪肉是他们的。”记者留意到,其所保留的猪肉均带有超市标签。除了王先生获取送检猪肉样本时连同包装袋切掉的部分猪肉外,其余猪肉包装均完好如初。

12月23日,记者致电阳光超市龙湖店,一位负责人表示需向上级汇报后,再给记者回复相关信息。截至发稿,记者并未获得超市方面的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超市隶属于阳光百货集团,在邯郸当地颇具规模。据其官网介绍,阳光百货集团旗下拥有多家购物中心、商场、超市及便利店,曾获“全国零售百强”“全国商业服务业先进企业”等称号。

目前,王先生已向邯郸市市长热线及农业执法部门进行投诉。他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已初步掌握涉事猪肉的来源信息。记者获取的一份内部信息显示,该批次猪肉由阳光超市从北京一家贸易公司采购。消息人士透露,这批猪肉源自东北一家屠宰公司,在天津进行分割后,流入北京上述公司,最终进入零售环节。

23日上午,记者致电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婉拒了记者的采访。随后,记者又从该单位一位内部人士处获悉,针对此事,邯郸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部门已启动调查。23日中午,王先生也再次致电记者称,农业农村局已正式通知他正在调查该事件,让他下午带身份证过去配合调查。为此,他保留了所有上述购买的猪肉及购物凭证,等待有关部门的进一步检测。

公开资料显示,非洲猪瘟是一种仅感染猪、不感染人的动物病毒性疾病,对人体健康无直接威胁。然而,它对养猪业却构成严重挑战,一旦爆发,可在猪群中引发极高的死亡率。非洲猪瘟的主要传播途径复杂,包括直接接触病猪、食用被污染的饲料、接触被病毒污染的车辆人员以及通过某些蜱虫叮咬传播。病毒在环境中(尤其是在冷冻肉制品中)生存力强,给防控带来持续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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