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黄钊伟)近日,南安市九都镇司法所接到信访人陈某反映,要求女方黄某返还恋爱期间个人转账共计人民币70000多元及赠予的一条金项链。
经了解,二人经媒人陈某介绍,于2025年年初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黄某以各种理由向陈某索要款项共计7万余元,相处一段时间后,黄某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随即分道扬镳。
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本案系发生在恋爱期间的纠纷,双方转账往来较多且混杂,社会治理办工作人员随即协调公安、司法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信访评理会。评理员认真核对,梳理双方来往的转账明细,了解每一笔转账发生原因、用途、归还情况等,并将其中涉及双方共同生活的花费和特殊节日有一定意义的转账剔除,整理出被信访人用于个人使用的款项,帮助双方厘清“分手账”。
评理过程中,评理员从法理、情理角度多措并举,耐心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愿,陈某表示同意黄某返还5万元化解这起纠纷,并同意女方黄某提出分期还款,女方黄某分期返还男方陈某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因该条项链已丢失,女方黄某答应按照项链发票的价格偿还给男方陈某一方。至此该起纠纷顺利调解。
在此次案件中,九都社会治理办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理念,运用评理手段化解因恋爱引起的财物返还纠纷,一方面消解双方对立情绪实现案结事了,一方面在评理中倡树正确婚恋观念,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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