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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付松(“追月数星”主理人)

“属捏造诽谤”、“网信部门已作调查”、“删稿”……

类似赤裸裸的威胁,是我做记者10多年、主理“追月数星”帐号以来,第一次遭遇如此恶劣的投诉。

2026年1月11日,追月数星发表了一篇题为河南栾川县委办前主任被表外甥举报,本人回应的文章。

这篇文章发布不到2小时,后台就收到匿名侵权投诉。

这些年,因写文章为正义发声,影响到部分人的“蛋糕”,投诉、威胁是常有的事,也已习惯。

但这次与以往不同,一篇文章在短短的两天时间内被恶意投诉5次,评论区被相同的话术“狂轰乱炸”,创下追月数星之最。

当然,最让我接受不了的,是周玉幸的侵权投诉,“涉及周玉幸的内容不实,属捏造诽谤,栾川县网信部门已作调查”。

诸友,虽寥寥数字,可字字现“杀招”,可逐字推敲发现漏洞百出。

首先,被批评者绝不会说批评自己的内容属实。

其次,捏造诽谤与否,被监督者周玉幸说了不算,法律不是他家的后花园,谁批评他就给谁定罪。

第三,网信部门已调查,为什么不说调查结果。针对此,我还特意去网上搜索,并没有发现栾川县网信部门对此辟谣或回应。

周玉幸投诉“请腾讯公司微信平台作删除处理”,这句话彻底暴露了周玉幸前面所有铺垫的意图,目的就是为了成功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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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追月数星发布的这篇文章,我认为我们没有侵权。

第一,周玉幸被实名举报,是事实。

第二,周玉幸的父亲周留栓与举报人合伙开医院,有“出资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为证。

第三,举报人被判刑后,周留栓在儿子周玉幸所任职的石庙镇,又开了一家医院。这一事实,我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渠道,得到进一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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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周玉幸的父亲周留栓“抢”医院,有视频为证。

第五,就举报内容,我给周玉幸本人取得联系,其没有对举报内容进行回应,只是说自己不认识举报人周健。

《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党章》第三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第三款:公务员应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周玉幸作为一镇之长、国家工作人员,理应接受人民监督,何来侵权?

想删稿想出的这些小把戏,就留着自己欣赏欣赏,安慰安慰自己得了,唬不了人,更别想给人扣罪名。

相信在如此多的证据面前,经平台审核后会作出正确的判断。

发声越来越难,风险越来越高!

感谢朋友们一如既往留在这里,陪伴追月数星。

我们将带着这份爱意,继续呐喊,仗剑天涯,无问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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