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手机里传来一个熟悉明星的声音,却看到标题上写着 “某某 AI”?这时你才会发现,发出这熟悉嗓音的并不是你以为的那位,而是冷冰冰的机器。继而又衍生出另一个问题,这样的AI声音是否构成侵权?
当地时间1月13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奥斯卡影帝马修·麦康纳已开始通过商标法为其声音和形象建立法律保护,以应对潜在的AI滥用风险。
AI火了,申请声音商标成为必要
虽然AI尚不完善,但确实给了我们无限的想象空间。况且AI声音制作的门槛一点都不高,简单到只需一台电脑、一个软件,十几分钟就能学会。
现实生活中很多明星最具标志性特征就是他们独特且富有个性嗓音,足可以证明声音已经成为其形象代表。比如前几年火了的,唱歌的AI孙燕姿、说评书的AI单田芳,讲童话故事的AI郭德纲……
来源:AI生成
近日,麦康纳已将多段与其高度关联的音视频内容提交注册为商标,其中包括出自1993年电影《年少轻狂》中的标志性台词“alright, alright, alright”,相关信息现已录入美国专利商标局系统。
麦康纳的代理团队表示,尽管目前尚未发现其形象被AI篡改的明确案例,但希望通过商标注册,为未来任何未经授权的复制行为建立法律依据。律师凯文·约恩指出,此举也有助于在AI创造的商业价值中,合理保留属于艺人的合法权益。麦康纳本人强调,任何对其声音或形象的使用,都应建立在明确授权与本人同意的基础之上,并在AI环境中确立清晰的所有权边界。值得注意的是,麦康纳并未排斥生成式AI技术。他多年以来持续投资AI语音公司ElevenLabs,并已授权该公司制作其AI语音模型。
声音的权利
对于我们个人的声音是否掌握相关权益的问题,其实我国法律早有定论。
《民法典》第1023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除合理使用等情形外,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的声音。
而从商标的角度来看,根据我国商标法有关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来源:AI生成
声音商标有特殊性,与具象的商标明显不同,审查关联因素也很复杂。除了多项禁用条款外,还要满足形式确定易认、有显著性、符合公序良俗、无在先冲突权益等方面的要求。
不论是声音商标,还是文字、图形商标,在注册申请时都具备一定的专业性,需要对我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拥有相当的了解,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如果您有申请商标的需求,可以联系高沃,高沃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为您提供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
来源 | 部分内容整理自一电快讯 山西科技报 Donews等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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