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期间胖东来这起鸡蛋测评风波,确实值得好好掰扯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很简单,打假博主 “王海测评” 发视频称,胖东来售卖的鲜鸡蛋里检出了人工色素角黄素,含量超出了《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里,给蛋禽饲料设定的添加限量。
而胖东来的回应也非常干脆,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完成抽检,第三方复检结果还没出来,如果最终查实鸡蛋真的有问题,会第一时间公示,立刻启动下架召回,依法承担所有责任;可要是最终证明产品没问题,胖东来也会坚决起诉维权,追究涉事博主、自媒体和平台的法律责任。
整件事最核心的争议点,其实就卡在一个关键问题上:用错了评判标准,到底算不算诽谤?咱们先把最基础的标准问题说透,博主用来给产品 “定罪” 的依据,是农业农村部出台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这份规范管的是蛋鸡吃的饲料,而不是鸡产下的鲜鸡蛋,这完全是两码事。目前咱们国家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里,根本没有对鲜鸡蛋中的角黄素含量设置限值要求,胖东来在声明里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说博主是典型的混淆标准。这就好比用查机动车酒驾的标准,去检测一个喝了无酒精饮料的路人,从根上就用错了尺子,要是最终官方检测和调查结果出来,鸡蛋本身完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那博主口中的 “超标”,在法律上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
如果真的证实标准用错了,相关内容还形成了大范围传播,给企业造成了实实在在的负面影响,那涉事博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不是删视频就能了结的。这就涉及到《民法典》里关于名誉权的核心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用侮辱、诽谤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胖东来最终被证实产品合规,而博主的视频内容,是基于错误的标准得出了误导性的结论,还实实在在损害了胖东来的商业信誉,比如造成了消费者误解、影响了正常经营,那这场所谓的 “测评”,就很可能从正常的舆论监督,滑向了诽谤的范畴。到时候胖东来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博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还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这件事也给所有网络测评博主提了个醒,手里握着流量和话语权,本身就是一种力量,可力量越大,对应的责任就越重。在网上点名道姓指责一家企业产品不合格,拿出的依据必须严谨合规,尤其是法律适用和评判标准上,绝对不能出岔子。否则这不只是 “测评不准” 的小事,还可能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法律明确禁止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真要走到诉讼那一步,法院不光会看发布者有没有主观恶意,更会核心审查,发布的言论到底有没有建立在客观事实和合法标准的基础上。
现在所有人都在等那份权威的官方检测和调查结论,这份结果就像一杆公平秤,能称出到底是谁犯了错。如果最终胖东来被证实清白,那这场维权官司的意义,就绝不止于一家企业的名誉挽回,更是给整个网络舆论场立下了规矩:你有权行使舆论监督权,但前提是,你得拿对手里的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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