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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影电影空间站(万悦城店) (来源:高德地图)

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星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上报国家电影专资办的观影数据与实际不符,被没收违法所得0.07万元并处以6万元罚款。

“(豫商)文综罚字〔2026〕F-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3月5日,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路中段北侧官邸名城8号楼5层的“民权县星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影电影空间站(万悦城店))”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队调取了该影院2月17日和2月18日部分场次影厅内的监控视频、2月17日至3月5日上报国家电影专资办的数据以及放映场次计划表。经比对发现,以上场次实际观影人数与上报国家电影专资办数据不符。

河南省民权县星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条款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2026年3月13日对河南省民权县星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0.07万元;处以罚款6万元。(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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