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房子自然归自己?这想法其实大错特错。深圳有个网友就踩了坑:婆婆没立遗嘱,去世时婆婆的妈妈还在世。现在继承就扯皮了,老公虽是独生子,却没法单独继承房子,工作人员说,婆婆的兄弟姐妹全都有份。为啥?

因为法律规定,没遗嘱就走法定继承,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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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去世后,遗产会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要第一顺序里还有人,第二顺序的亲戚就不能插手来分遗产,只有在第一顺序的人不在了,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婆婆去世时,公公(配偶)、老公(子女)、婆婆的妈妈(父母)都健在,三个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婆婆的妈妈能分走一部分遗产。将来婆婆的妈妈去世,这部分遗产又由她的子女,也就是婆婆的兄弟姐妹继承,所以独生子根本拿不全。

想避免这种扯皮,最好提前立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有遗嘱就先按遗嘱办,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那效力比遗嘱还高。另外,私生子和婚生子有一样的继承权利,只要能证明是亲生的,私生子也有继承权;收养的孩子也有和亲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不存在什么“养的就不是自己人”的说法。

房子给子女,有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方式,哪种方式最划算?

第一,继承:最省钱,免契税,只交0.05%的印花税。但继承后如果卖掉房子,不符合“满五唯一”,就得交(卖价-父母买的原价)×20%的个税。

比如:儿子继承房子,名下有两套房,卖出继承的房子总价500万,当初父亲买来100万,个税就是(500万-100万)×20%=80万,如果房子是满五唯一可免。

第二,赠与:直系亲属赠房免个税、增值税,但要交3%左右的契税,500万的房子大概交5到15万。赠与后卖房,同样可能交20%个税。

第三,买卖:这个就是按正常二手房过户,契税1%~3%,税费不高,后续再卖时税费也较低。

综上来看,父母健在、房子是唯一住房的,用买卖过户更划算。如果子女打算长期持有不卖,继承成本最低。但具体哪种最省,还要看你的实际情况。

另外,按新规,没有遗嘱就要按法定继承来分,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大家平分遗产。但也有例外:

①赡养多的,分多一点,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

②家庭有困难的,适当多分,一般这种先大家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