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做生意,很多老板都有个心结,那就是好面子,当企业特经营不下去时,宁可当“老赖”,也不愿聊“破产”。
在他们眼中,只要公司还在名下挂着,哪怕大门紧闭、机器生锈,也是大老板,比去法院申请破产要“体面”。可结果呢?有的老板为了躲债,有家不敢回,电话不敢接,甚至还要面临“拒执罪”的风险。
其实,这完全是把路走窄了。
主动破产是机会,被动破产只剩狼狈
前两天,我去东莞出差,跟一位只做破产案件的律师聊天,聊到很多破产企业的案例,他说,很多资不抵债的企业底子很好,其实还可以抢救的,但是因为老板太作,导致最后搞得一塌糊涂。
企业跟人一样,有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有病就治病,病好了就能活过来,总不能扔一生病就送去殡仪馆吧!
很多人怕破产,是因为觉得破产就是把家底卖光、公司注销,最后落得个“光杆司令”。
但在法律上,破产其实分两种:一种是“清算”,也就是大家理解的关门大吉;另一种叫“重整”或“和解”,这其实是给企业的一次“急救”。
你看国外的通用汽车、漫威娱乐,国内的步步高超市、康美药业,这些大名鼎鼎的企业都曾经申请过破产。结果呢?通用汽车剥离了不良资产,漫威后来拍出了复仇者联盟,步步高在引入投资人后继续开门迎客。
或许,这就是“破产重整”的魅力。一旦进入这个程序,法律会帮你按下一个“暂停键”:利息停止计算,案件停止执行,法院会帮你挡掉所有的还债压力。
“假死”的企业更应该利用破产保护制度实现“重生”
大部分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根本不是因为资不抵债,也不是因为产品没有竞争力被市场淘汰。
他们中陷入到破产地步,可能是因为短债长用导致暂时现金流出现问题,也可能因为行业或政策性影响出现业绩波动,还可能是因为上下游企业出现问题而受到牵连……
无论是哪种,我们都不应该把责任全部归咎于企业本身,进而一棒子打死。因为他们很可能因为一笔债务延期,或者一笔新订单,甚至只需要3—6个月的时间,就能自行渡过难关。
然而,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普遍以强制执行为主要手段的方逃债讨债逻辑下,如果企业老板心态不转变,很难让企业获得重生。
五年前,我深度参与了一家房企的破产清算,该企业账面资产3亿元,负债总额不足1.5亿,但因受银行抽贷影响,导致败诉后账户被冻结,未售物业被查封,继而引起其他债权人集体紧张并纷纷起诉,最后通过执转破进入破产程序。
我接手这个案件后,判断具备极大的重整可行性,于是劝说老板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进行破产重整,最终通过500万的保证金撬动了了一个三亿资产的项目重生。
在制定重整方案时,我提出普通债权打折3—7折清偿,不同意打折的优先债权、税务债权通过延期的方式解决。
经过一年的沟通,重整计划顺利得到了债权人会议通过,又花了一年自行销售存货来还债,一年后不但结清了所有债务,还剩下了一个多亿的净资产。
所以,一家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只用了两年多就彻底走出了债务的泥潭遇。这哪里是丢人?这分明是最高级的债务豁免方式。
陷入债务困境,主动破产才是唯一出路
很多老板宁愿躲债也不破产,最大的顾虑是:“企业欠的钱,会不会连累我全家?”
以前,企业破产了,老板往往因为签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背上一辈子还不完的债,成了“老赖”,连高铁都坐不了。所以,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也是无法逃避的责任。
正因为如此,企业老板才更要了解破产,拥抱破产,即便不为债权人考虑,至少也要为自己想想。
所以,各位老板,如果企业真的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可以考虑主动拥抱破产。请记住:申请破产不是逃废债,而是对债权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破产重整就像一场手术,在聚光灯下切除坏死的组织,让你能够重新轻装上阵。这场手术,不但可以在病发时开始做,还可以体检发现病变时开始准备。
在破产法的术语里,这次体检就叫做“预重整”。当你的企业面临债务危机时,通过预重整,可以快速判断是否还有康复的可能,并制定完善的手术方案。风险发现得越早,治疗就越容易,恢复得也越快!
编后语
聊到最后,这位朋友告诉我,目前企业通过预重整——破产重整方式来恢复正常的企业占比非常大,这也是法律和协会的明确方向。
作为已经处于“半躺平”状态的企业老板们,现在或许是你的一次重大机会。与其在躲躲藏藏中耗尽尊严,不如大大方方地走进法院,用法律武器给自己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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