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强制性义务。6月1日,司法部发布五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一案例显示,张某某父亲因长期拖欠抚养费,导致未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顿,法律援助中心为受援人提供及时法律援助服务,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解决抚养费拖欠及后续支付问题。
案情显示,陕西省一名儿童张某某6岁时,父母协议离婚,约定母亲抚养张某某,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但张某某父亲仅支付一千元后,便杳无音信。张某某母亲因肢体残疾,无固定工作,母子二人依靠低保生活,家庭十分困难。为索要抚养费,2024年9月,张某某母亲向陕西省某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张某某母亲是未成年人张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法律援助,请求给付抚养费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承办人员接受指派后,立即约见受援人张某某及其母亲,整理离婚协议、张某某父亲前期支付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在充分了解案情并确定受援人诉求后,承办人员拟定了起诉状并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张某某父亲支付所拖欠的抚养费共计16万元。
人民法院立案后,张某某父亲长期失联,传票无法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承办人员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据此,在人民法院冻结张某某父亲的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金融账户后,张某某父亲主动联系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告知其因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被起诉,并送达传票。诉讼过程中,承办人员多次与张某某父亲沟通,阐明拒不支付抚养费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经过反复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明确张某某父亲应当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张某某18周岁,前期所拖欠的抚养费分期支付。
编辑 张磊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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