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讨论某洗钱案案情。

隐匿的账户辗转划转,复杂的交易层层包装,看似正常的资金流转背后,暗藏着洗钱犯罪的灰色链条,这也是当下金融监管与司法办案面临的一大难题。

随着金融业态持续更新与对外开放不断深入,洗钱犯罪隐蔽化链条化特征愈发凸显,成为助长毒品、贪腐、金融诈骗等上游犯罪的幕后推手,直接威胁金融稳定。直面潜藏在资金脉络中的犯罪暗流,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聚焦资金溯源核心要点,创新办案机制、强化多方联动,全链条深挖洗钱线索、严打洗白赃款行为,以精准检察履职扫除金融灰色地带,以精细化治理举措筑牢金融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财产安稳。

  依托一案双查深挖潜藏洗钱线索

为破解以往办案中“重主罪、轻洗钱”的固有短板,补齐反洗钱治理工作弱项,2023年9月,结合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相关部署要求,龙岗区检察院锚定全链条打击犯罪工作目标,创新落地反洗钱“一案双查”专项工作机制。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严格落实反洗钱‘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在办理毒品、走私、金融诈骗等七类上游犯罪案件过程中,常态化开展同步审查,并通过‘回头看’对案件线索再梳理、再核查。同时,我们要求承办人在审查报告中清晰注明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具体去向,明确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及相关证据支撑,强化线索梳理排查与后续处理跟踪。”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该院对2024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的洗钱犯罪上游案件逐案核查,其中涵盖毒品犯罪案件207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32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从中新发现洗钱线索8条,起诉洗钱案件3件。

“以往办案,大家普遍聚焦上游核心罪名,容易忽视资金背后的隐性犯罪;如今‘一案双查’已经成为全院办案常态,我们逐笔核验资金流向、逐项筛查异常交易记录,很多隐蔽的洗钱线索正是从这些细微之处被逐一破解。”该院检察官谈及办案变化时说道。

 直击毒品洗钱破解赃款流转骗局

“毒品类犯罪案件资金流转隐蔽性强,单靠书面审查很难穿透。现在我们与检察机关建立了常态化会商机制,检察官依法介入引导取证,侦查效率明显提升。”该区办案民警介绍道。

结合辖区上游犯罪中毒品类犯罪占比高的特点,该院将打击毒品洗钱犯罪作为反洗钱工作重点,与侦查机关建立密切协作配合机制,重点审查赃款是否存在转入他人账户、多账户划转、转换为现金等洗钱情形。

“我们在审查时发现梁某的账户资金轨迹非常反常,明明毒资已经到手,却非要绕道在他人账户走一圈,这种‘多此一举’恰恰暴露了其洗钱意图。”2025年7月,该院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洗钱案时,办案检察官经细致审查发现,梁某在获取毒资前实施多起异常资金处置行为,刻意隐匿资金来源轨迹;获取毒资后,又指使他人代为收取毒品犯罪所得,形成“毒品所得—他人账户中转—本人账户接收—提现”的完整资金闭环,其行为构成“自洗钱”。该院依法对梁某追加起诉洗钱罪名,2025年8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实现对毒品上下游犯罪的双重震慑。

 穿透腐败资金严查贪腐洗钱暗局

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该院对每一起案件逐案审查赃款流向,深挖背后潜藏的洗钱犯罪线索,实现对职务犯罪与洗钱犯罪的同步打击。

2024年1月,该院在办理陈某受贿案时,检察官依法介入案件侦查环节,全面复盘涉案资金往来明细,敏锐发现该案存在重大洗钱嫌疑,随即第一时间向监察机关出具取证建议,指导专项核查赃款流向、资金用途等核心信息。

“职务犯罪案件不能仅止步于查实受贿事实,很多腐败分子会通过多种方式洗白赃款,若忽略资金溯源,相当于纵容衍生犯罪,无法从根源上遏制腐败。”办案检察官表示。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团队耗时两周,逐条拆解分析涉案58笔现金存入记录,厘清每一笔行贿款项的后续处置方式,最终查实陈某通过转入关联企业账户、出借给他人等方式洗白受贿款项,累计洗钱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该院依法以受贿罪、洗钱罪对陈某提起公诉。2024年11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年。该案的办理,不仅严惩腐败犯罪,更精准击破腐败资金洗白链条,为职务犯罪领域反洗钱工作提供实操范本。

深化检警协作打造全域共治格局

“反洗钱治理绝非单打独斗,现在协作各方在证据标准、取证方向上达成共识,联动办案质效显著提升。”该区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龙岗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加强合作,进一步健全检警协作配合机制,凝聚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合力。在此基础上,创新推行七类上游犯罪审查起诉阶段二次核查机制,以“追踪资金流向”为核心抓手,对接收、转移涉案资金的相关人员逐案逐人开展评估,精准判定其是否构成洗钱犯罪,同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补强相关证据,依法追加移送洗钱案件。

依托该机制,该院共追加起诉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领域洗钱犯罪4件6人、毒品领域洗钱犯罪1件1人。如在办理张某等12人集资诈骗案中,该院与侦查机关紧密协作、同向发力,快速查明500万元集资款的具体流向,认定犯罪嫌疑人将非法募集的500万元资金转化为有价证券的行为构成洗钱犯罪,依法对该行为追加起诉,实现对集资诈骗上下游犯罪的全链条惩治。

“当时侦查机关已经查清集资诈骗的事实,但我们通过二次核查发现,500万元的集资款并没有停留在账上,而是迅速转成了有价证券,对这种‘漂白’手法必须进行精准打击。”该案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2021年以来,该院累计起诉洗钱案件25件31人,涉案金额近9000万元,以检察履职筑牢反洗钱安全防线。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