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水浒传》的时候,总认为鲁智深武松不杀开黑店的张青孙二娘是善恶不分,有失大侠风范,直到细数了一下《宋史》中的“人相食”记载,才发现张青孙二娘的“买卖”在宋朝并非不可接受的罪恶,鲁智深武松不杀张青孙二娘,是因为他们都身在江湖,江湖就是那么一回事。
很多公知对宋朝推崇备至,很多小仙女也想穿越到民国:据说宋朝士大夫待遇极高,穿越到民国就会邂逅军少,却不知道靖康年间连后妃帝姬(公主)、高官妻女都被作价打包,像羊一样连成一串牵往金国,沿途金军将士可以随意“取用”,至于穿越到民国的小仙女,遇到的可能不是军少而是大佐,即使遇到了军少,也可能会被当成两脚羊扔进大锅——在汤恩伯的辖区内,闻到哪家有肉香,可千万不要去掀锅盖。
宋朝确实对士大夫很好,但是对平民百姓来说,那就是个地狱般的朝代——历朝历代的老百姓,能吃糠咽菜饿不死就不会造反,而宋朝是农民起义最多的朝代,两宋三百一十九年,起义四百三十三次,宋江起义还真不算大规模的。
有人被宋朝的“富裕”吹上了天,却不知道“人相食”在《宋史》中至少出现了十一次:“两淮、荆、襄、建康府大饥,米斗钱数千,人食草木。淮民刲(kuī,割取)道殣(饿死在路上的人)食尽,发瘗胔(挖掘坟墓里带腐肉的尸骨)继之,人相搤噬(掐住互相啃咬)。建康府大饥,人相食。泸州食尽,人相食。蜀石泉军饥,殍死殆万余人。襄阳饥,人相食。山东郡国大饥,人相食。时金人陷京东诸郡,民聚为盗,至车载干尸为粮。河北大饥,人相食,其俗生子多不举(不留)。”
一般来说,后世为前朝修史,主要资料来自前朝官方档案,《宋史》这些记载,应该大部分来自地方官府奏章和巡查钦差的报告,而能展示出来的,不过是冰山一角。
靖康年间金兵入汴梁和宋江起义,相隔不过七八年时间,幸存的梁山好汉是可能赶上靖康之变的,那么他们再次聚集的时候,车上拉的“军粮”,也跟程昱黄巢有一拼了。
《铁齿铜牙纪晓岚》中和珅怒斥纪晓岚的那番话,虽然是电视剧台词,但也是符合史实的:“你知道不知道,行将饿死的人已经不是人了,那就是畜牲,只要能活着,还什么麸糠啊,那是好东西!草根,树皮,泥土都可以吃。你当然感到震惊,你是一介书生,你只会在书斋里,手捧圣贤书骂骂当朝者而已,你见过吃观音土活活涨死的人吗?你见过千里平原所有树木的树皮都被啃光的情形吗?易子而食,你当然听说过,那是史书上的四个字而已,我是亲眼见过的呀。这换孩子吃啊,就是锅里的一堆肉。”
人相食一直持续到老蒋统治时期,宋朝就更不用说了,至于鲁智深武松为什么不杀张青孙二娘,我们抛开《宋史》只聊小说,因为专家们只会问“何不食肉糜”,却不知道历朝历代底层百姓的艰辛——屈原“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某些公知专家则是拥美色以掩目兮,昧天良而放屁,咱们也只能聊一聊水浒中的宋朝和江湖了。
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真正的江湖还是与朝堂和官场不同的。朝堂上忠奸不辨,官场上贪廉难分,江湖中则是多讲恩怨少论是非,对与错,罪与功,中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笔者年轻的时候,也曾说过“我兄弟对的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这句话现在看起来有些荒唐,但在现实利益冲突中,绝大多数人不也都是以自己有利为对、以对自己有害为错?
鲁智深确实曾经在大树十字坡着了道儿,但张青和孙二娘对他来说却算不上仇人,这一点张青也跟武松解释过:“浑家见他生得肥胖,酒里下了些蒙汗药,扛入在作坊里,正要动手开剥。小人恰好归来,见他那条禅杖非俗,却慌忙把解药救起来,结拜为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张青对鲁智深也有“救命之恩”,如果鲁智深醒来之后直接打杀孙二娘和张青,那就是是“恩将仇报”了。
孙二娘长得极丑,所以我们不能认为鲁智深和武松有非分之想:“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红裙内斑斓裹肚,黄发边皎洁金钗。钏镯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
做孙二娘图片的时候,不得不用一些配饰遮挡,因为这位大嫂实在是太喜欢脱衣服了,武松假装被蒙汗药酒麻翻之后,她的表现很辣眼:“那妇人一头说,一面先脱去了绿纱衫儿,解下了红绢裙子,赤膊着便来把武松轻轻提将起来。”
赤膊就是光膀子,就像镇关西郑屠一样,孙二娘处理“食材”的时候,也怕弄脏衣服——在古代,很多人家可能只有一套衣服,甚至只有一条裤子,原军统局总务处长在抗战胜利后代表局本部到各省站清查的时候,也见过不穿衣服干活的:“路边地里劳动的几个女人一见汽车就一齐蹲了下来,西北地区农村生活很贫困,有的人家几口人共盖一床破被,共穿一身衣裳,谁出门谁穿,平时都是光着身子坐在炕上,就是下地干活都舍不得穿那身衣服,连十几岁的女娃也是这样。”
阮氏三雄一辈子最大的愿望,除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还有“成套穿衣服”——能有一套衣服穿,就已经是很多人的毕生所愿了。
孟子给梁惠王描绘的太平盛世是“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但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有几亩土地和真正的宅院,养家畜更是不可能,一年能吃几顿肉都很难,我们学过的《范进中举》里的范进一家,“这十几年,不知猪油可曾吃过两三回”,秀才的老娘“饿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吃肉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都是富商大贾的特权,一般小地主也不能天天吃精米白面,在张青孙二娘的店里能吃到肉包子(当年的包子叫馒头,馒头叫炊饼,原本叫蒸饼,为了避宋仁宗赵祯名讳而改为炊饼),谁还管馅料是什么肉?
张青孙二娘在大树十字坡开店多年,卖的人肉馒头驰名江湖,官府是不可能不知道的,衙役和江湖侠客都心知肚明却不闻不问,那就是大家都“认可”的“行业规则”,就跟连锁店卖预制菜一样,反正达官贵人也不会去吃,老百姓是变成食客还是变成食材,他们才懒得管。
武松原本是有可能杀掉母夜叉孙二娘的,但菜园子张青及时赶回纳头便拜赔礼道歉,武松再下死手就不合江湖规矩了:光棍打九九不打加一,杀人不过头点地,张青已经磕头了。
江湖原本就不是一个分是非讲道理的地方,这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狮子猎豹鬣狗捕食角马羚羊疣猪,都是为了活下去,张青孙二娘卖人肉馒头,就像蔡京卖官帽,“三千索直秘阁五百贯擢通判”,说来说去都是生意。
宁为太平犬,不为离乱人。公知大师笔下的宋朝花团锦簇,但宋朝底层百姓是否生活在炼狱之中,他们才不会告诉你《宋史》是怎么写的——他们以为自己在宋朝依然可以锦衣玉食,而吾辈黔首,就是他们锅里的两脚羊而已。
鲁智深武松之所以不杀张青孙二娘,一方面是“豺狼当道不复问狐狸”,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时的张青孙二娘遍地都是,斩不尽杀不绝,而更大的饕餮坐在朝堂和官衙,“吃”得比张青孙二娘更多——这就是江湖,这就是宋朝!
鲁智深曾经是渭州提辖,武松曾是阳谷县都头,两人都曾承担过捕盗之责,尤其是武松,抓贼更是他的本分,但他连走正常渠道替亲哥哥伸冤都做不到,您还指望他干掉张青孙二娘“为民除害”?
武松在阳谷县也算有点身份地位,他尚且不能通过官府讨回公道,鲁智深之所以三拳打死镇关西后逃走,是因为他知道郑屠跟小种经略相公的关系也挺近:“这个腌臜泼才,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
当天地一团漆黑的时候,鲁智深武松的脑袋和戒箍再亮,也照不过三尺,指责鲁智深武松不铲除张青孙二娘,还不如睁开眼睛看一看宋朝底层百姓的生活和弱肉强食的江湖:在您看来,整部水浒传有七八百个人物(有人说是七百八十七个,笔者没数清),张青孙二娘能算第几等“恶人”?鲁智深武松不杀他们的真实原因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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