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中学的时候,有一篇课文就是《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但不知道那篇课文现在还有没有了。

有人说那篇课文删除也是有道理的,因为鲁智深(尽管他当时还叫鲁达,但咱们还是称其为鲁智深比较方便一点)拳打镇关西属于“滥用私刑”,镇关西郑屠也“罪不至死”,但我们不要被新版本的电视剧误导了,鲁智深当时并没有污言秽语辱骂郑屠家女眷——笔者一直不理解那个版本的电视剧为了抹黑鲁智深做了多大“努力”,就连被误会跟宋江强抢民女的帮凶,也从柴进变成了鲁智深,还被黑旋风李逵骂为秃驴而没有大怒抡拳。

电视剧与小说原著差距太大,有些修改与“创新”完全是为黑而黑,我们只有细看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整个过程中的三个疑点,搞清楚这些问题,才知道鲁智深究竟是可敬还是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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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疑点之前,我们首先要澄清一件事,那就是鲁智深并没有像泼皮无赖或某些编导那样没素质,他跟郑屠其实只说了六句话:“奉着经略相公钧旨,要十斤精肉,切做臊子,不要见半点肥的在上头。”“不要那等腌臜厮们动手,你自与我切。”“送甚么!且住,再要十斤都是肥的,不要见些精的在上面,也要切做臊子。”“相公钧旨分付洒家,谁敢问他。”“再要十斤寸金软骨,也要细细地剁做臊子,不要见些肉在上面。”“洒家特的要消遣你!”

鲁智深穿着五六品武官才能穿的“鹦哥绿纻丝战袍”,说明他是正规朝廷军官,而且级别不低,要不是借调到小种经略相公驻扎的渭州来“帮护”,在老种经略相公的延安府,那也是有一大帮手下的,买肉这种小事根本就不用他亲力亲为,跟杀猪买肉的屠户也不会有交集,对鲁军官来说,骂屠户是很丢份儿的事情,而且鲁智深此人有大智慧和大勇气,既不会骂店小二,也不会骂屠户,因为猛虎不会对着癞狗呼啸、雄鹰也不会抢夜枭爪下的腐鼠。

水浒原著中鲁智深既没有对店小二连打带骂并激怒史进,在阻止郑屠追赶金家父女的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得那么粗鄙不堪——某些人为了抹黑鲁智深,反倒露出了自己的底色,因为正常人是不会让鲁智深在电视剧里那么骂街的,正常的提辖官人也不可能坐在生肉铺喝酒,普通人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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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没有骂得那么脏,郑屠跟金翠莲到底是什么关系就是我们要解决的第一个疑点了。

有人只是以电视剧为依据,就说两人是“公平交易”,这就是没看过小说原著而被误导了,就像近来很火爆的“姜维讲礼貌”一样,都是只看过电视剧,以为姜维第一次跟赵云见面时的称呼是“老将军”,事实上年轻气盛的姜维面对老将军赵云,既没有出言不逊,也没表现出尊敬:“当先一员少年将军,挺枪跃马而言曰:‘汝见天水姜伯约乎!’云挺枪直取姜维。战不数合,维精神倍长。”

称对方为“汝”可不是尊敬,电视剧把姜维演得稍微有一点礼貌不是大问题,但要说金翠莲和郑屠是你情我愿公平交易,那就大错而特错了——水浒原著中明明写的是“虚钱实契”,也就是卖身契上写的是三千贯典身钱,但实际上郑屠并没有如约付款,所以金家父女被赶出家门后只能卖唱谋生,还要把大部分收入交给郑屠,郑屠此举就是典型的鹭鸶腿上劈精肉。

郑屠属于社会下层,对处于底层的金家父女进行敲骨吸髓的欺诈,根本就没有半点公平可言。

金翠莲“典身”给郑屠,也是走投无路的无奈之举,这在古代是很常见的事情,也是贫苦百姓最后的“求生手段”,就连阎婆惜归附宋江,也是签了卖身契的,所以阎婆惜在抓住宋江勾结梁山的把柄时,第一个条件就是“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阎婆惜签了卖身契,价钱多少谁也不知道,宋江可能也是像郑屠一样玩儿的虚钱实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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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郑屠那种人,就是媚上欺下的典型,遇到地位高于他的就磕头作揖,遇到地位不如他的就往死里欺负,这种人往往比庙堂上的蛀虫对底层百姓伤害更大——蔡京高俅童贯记恨的只是宋江卢俊义林冲等寥寥数人而已,其他梁山好汉他们还不屑对付。

郑屠要只是把金翠莲赶出家门还可以接受,因为惧内几乎是男人通病,虽然古达执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但并不是所有有条件的男人都能纳妾,因为正妻不允许。

一日夫妻百日恩,郑屠对金翠莲敲骨吸髓,那就不仅仅是惧内那么简单了,他可能还要通过勒索金翠莲来“平账”。

郑屠与金翠莲是欺压与被欺压的关系,而不是金翠莲犯了什么错误,所以第一个疑点解决了:郑屠跟华州贺太守和高衙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人死了才好。

第二个疑点:鲁智深是寻衅滋事还是正当防卫?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鲁智深确实是准备痛打郑屠一顿的,但他的主要目的,还是要阻止郑屠去追赶金家父女,所以才通过“购买”各种肉馅绊住郑屠手脚——在金家父女落脚的客店坐了四个小时(两个时辰),又在郑家肉铺坐了两个小时(一个时辰),金家父女已经走远了,鲁智深这才摔了郑屠一脸肉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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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和郑屠这场消费者与店家的纠纷,正常情况下应该被判定为互殴,但从郑屠拿起剔骨刀那一刻起,事情的性质就变了:“郑屠大怒,两条忿气从脚底下直冲到顶门,心头那一把无明业火,焰腾腾的按纳不住,从肉案上抢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将下来。”

按照《宋刑统·斗讼律》规定,两人赤手空拳斗殴和一方拿起凶器是两个概念:“诸斗殴人者,笞四十。以手足击人者伤及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诸斗以兵刃斫射人不著者杖一百,兵刃谓弓箭刀矟矛之属,即殴罪重者从殴法若刃伤,刃谓金铁无大小之限堪以杀人者。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

郑屠持刀杀向身穿官服(战袍也是能体现品级的官服一种)的鲁智深,这就相当于造反,至少也是个袭击军官,鲁智深当场将其擒拿甚至打死,都是正常执行公务了——兵马提辖的两个主要职责,一个是练兵,另一个就是捕盗。

徒手与持械性质不同,这就适合《宋刑统·捕亡律》了:“诸捕罪人,而罪人持仗拒捍,其捕者格杀之,及走逐而杀走者持仗空手等,若迫窘而自杀者,皆勿论。”

即使用《宋刑统》来考量,郑屠强占金翠莲也是有罪的,因为他没有按法律规定付钱,还在后续进行敲诈,这就犯了《宋刑统·诈伪律》中“诸妄认良人为奴婢”一条,仅比绑架罪轻一等,鲁智深抓他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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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面对持刀兄徒,可以无限防卫,这就出现了第三个疑点:鲁智深打死镇关西是误杀,即使是故意杀死,也是有功无罪,他为什么要“畏罪潜逃”?

要理清这个疑点,我们就要从古代的识字率说起了:虽然宋朝经济文化都比较发达,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读书,有些宋朝高级将领一开始也不识字,后来地位高了,才在幕僚帮助下读书写字,即使到了明朝清朝,也有很多封疆大吏亲自给皇帝写奏折的时候错字连篇,皇帝也不以为忤——厮杀汉能把事儿说清楚就行了。

鲁智深只是个中下级军官,对《宋刑统》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只知道朴素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以为这不是在战场上,不管什么理由杀人都是要吃官司坐大牢的。

鲁智深不识字,这在水浒原著中是有描述的,起码他拳打镇关西的时候是不识字的:鲁达看见众人看榜,挨满在十字路口,也钻在丛里听时,鲁达却不识字,只听得众人读道……”

鲁智深连通缉自己的海捕文书都看不懂,让他在公堂上跟郑家遗属辩论,显然是一件苦差事,所以他只能一走了之,那也是不想给种家军丢脸、给小种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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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改变命运,鲁智深是没有法律常识才走了背运,但我们决不能说鲁智深是一个滥用私刑、滥杀无辜的坏人。

鲁智深一生所作所为都对得起良心,也当得起大侠二字:桃花村暴打小霸王,野猪林救林冲,瓦罐寺激战生铁佛与飞天夜叉,都是见义勇为锄强扶弱,认为他对金翠莲有些别的想法,那就是典型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为了研究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性质,笔者还专门买了一本《宋刑统》逐条对照,对此事件的三个疑点也有了初步认识,但不知更熟悉古代律条的读者诸君,会如何评价郑屠之死和鲁达之逃:如果是您以提辖官人的身份遇到郑屠欺压金翠莲一事,又会作何反应?面对白昼持刀杀向自己的郑屠,您要如何掌握出手的分寸和力度?打死镇关西后,您会用什么方式和理由自保?拿着郑屠凶器走上渭州府衙的时候,您该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