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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强犯罪集团覆灭记》音频播客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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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连载内容由《新民周刊》与独家档案持有者刘海陵联合出品,受国家著作权法保护。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改编或二次创作。尊重原创,即是尊重历史与真相。

此前章节请点击文末合集张子强犯罪集团覆灭记》

撰稿 | 刘海陵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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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林”受命重任在肩

斗智斗勇唇枪舌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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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武警对张子强实行24小时面对面看守。(摄于1998年8月13日) 摄影/周晓辉

初战遇阻

张子强在江门落网后,立即被专车押送往广东省看守所。在看守所内,自恃对粤港两地法律多有了解的张子强,多次与公安审讯人员“兜圈子”,一直拒不交代核心问题。

要审讯这名屡次与香港警方交手、充满犯罪经历而又熟悉法律的“世纪贼王”,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一块“硬骨头”,只有把这块“骨头”给“啃”下来,此案才算真正侦破!

1998年1月26日中午,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林文科长、林伟雄副科长突然接到公安厅办公室的电话。很快,“两林”来到副厅长朱明健的办公室,他们明白,又将要接受一项重大任务了。

年纪轻一些的林伟雄1986年从警校毕业后分配到广东省公安厅,经过多年的磨练,已显出不凡的身手,参与和主持了不少疑难案件的审讯任务,在广东公安预审界里算得上是小有名气了。多年以后,林伟雄已经成为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而在公安战线上干了20多年的林文,有着一双“火眼金睛”。这双一看就知道是惯于熬夜、眼底布满着血丝的眼睛,不知穿透了多少罪犯严密防范的内心世界,摧毁了不知多少罪犯精心构筑的伪证屏障。

小小的预审室,就是预审员与罪犯厮杀的战场。这里虽说没有硝烟弥漫、刀光剑影,没有枪林弹雨、血肉横飞,但是一样充满着惊心动魄、斗智斗勇,充满着正义与邪恶、智慧与狡诈的生死较量。

1月26日晚上,广州城郊守备森严的省看守所二楼一间审讯室内,林文和林伟雄及几名预审人员端坐在桌前。门外,只听得叮叮当当的响声,在香港的黑道上闯荡多年、人称“大富豪”的张子强,戴着手铐脚镣由两名武警押着步入预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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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人员对张子强(左一)进行审讯。

办案人员为张子强解开脚镣,让他在一张木椅子上坐下来,递给他一瓶矿泉水。这是一张已经有些发黄的带扶手的旧靠背椅子,摆在预审室靠墙角处,正面对着预审员坐的桌子。曾坐在这张椅子上的,大多是重大案件的当事人。

张子强显得很自信,斜靠在椅子上,对面前的几名预审员根本不屑一顾,端起矿泉水瓶子自己喝起来,并用傲慢的口吻对审讯人员说:“我犯了什么罪,你们为什么抓我?”

“你涉嫌走私。”预审人员说。张子强沉默不语,但心中“咯噔”一下:怎么连我走私偷运炸药一事内地公安都知道?这不可能的。一定是他们在拿些无关紧要的事来压我。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陈庆威。”张子强拒不承认自己的真实姓名。

“你的身份证号码?在香港的住址?”张子强不答。

“你老婆是谁?”“我没有老婆,家里也没有别人,就是我一个人。”

此时的张子强还心存一丝侥幸,以为他所犯下的事多在香港,事前事后作了周密的安排不会出错,尤其是那两宗绑架大案,当事人没有报警,警方没有报案记录,内地警方也不会知道。至于在内地干的那些事,只要他不说,别的同党也不会出卖他的,内地公安无法掌握到有用的线索,因此一直与公安审讯人员对抗。

然而当预审人员不再和他兜圈子,说出了张子强的出生年月、家庭情况,以及他老婆的名字后,张子强心中也明白,面前的对手,不是一无所知、毫无准备的公安。他点了点头,算是表示默认了这些。

子夜时分,预审室里依然是灯火通明,七八个小时的针锋相对,双方都已经是精疲力尽了,张子强勉强承认了除名字以外的一些基本情况。

做好笔录后,审讯人员让张子强自己上来看过记录并让他签上自己的名字。张子强逐字逐句看完不算,在两页笔录的所有空白之处,还用笔画上了70多道横的直的杠杠,生怕别人在这份笔录的空白之处会做手脚加上一点什么似的,然后才提笔在记录纸上写下“以上笔录我睇过正确”的字样。

在审讯胡济舒时,也是困难重重,他一口咬定自己叫陈树光,是泰国商人,来内地旅游,没有犯罪。他以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预审员是香港警察,一定要对方出示证件让他看个明白,当他确认对方出示的广东省公安厅警察证时,还带着蔑视的口吻说:“如果你们是香港警察,我一句话也不说。”

第一次较量,没有收获。这是“两林”多年的预审生涯中,头一回遇到这样的对手。

斗智攻心

张子强的犯罪生涯中,曾多次被香港警方抓获,因此在对付司法、审判方面也积累了相当的应对经验。想当年那宗轰动香江的启德机场1.7亿元大劫案,尽管起先张子强被判入狱,但是后来他还是钻了法律的空子,通过律师上诉得以脱罪。

任凭预审小组怎样讯问香港启德机场两宗大劫案,以及发生在香港的两宗绑架富商勒索案,张子强都守口如瓶,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正面回答问题,相反却对着审讯人员大谈他的人生哲学,大谈他的处世之道,大谈他做人的“成功之处”。

几个月过去了,审讯工作毫无进展。面对这样一名充满犯罪阴谋、熟悉法律条文的凶犯,陷入僵局的预审小组全体成员在苦思冥想,指挥部领导也多次招集专案小组成员一起研究,努力寻找着此案的突破口。

最后,指挥部决定,先易后难,先外围后核心。既然张子强坚决不开口,那就顺水推舟,先让他冷一下,放下来不去审他,使他从心理上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审讯小组不再去与张子强硬碰硬较量,而是采用了迂回战术,先从团伙成员中心理防线最弱的下手,然后扩大战果,最后才向张子强发动总攻。

团伙成员张志烽被捕时已经53岁。他早年偷渡到香港后曾结过婚,但很快又离了,一直是一名“光棍汉”,直到年过五十才好不容易娶了个四川籍的女子建立家庭,不久前才为他生了个男孩。

预审员分析完张志烽的各种情况后,断定他和团伙中的其他成员不同,有强烈的求生欲望,心理防线应该是最脆弱的。选准了突破口,就要下功夫穷追猛打。4月10日,对张志烽的审讯重新开始。

5名预审员并排坐在张志烽的对面,照例是一番法律教育。张志烽仍然是老调重弹,说他在内地没有犯罪。几名预审员这回换了一个话题,谈起他个人的前途,谈起他的家庭,更谈起他那出生不久的儿子。张志烽沉默不语,看得出他的内心十分不平静。

眼见火候到了,预审员突然提高声调问张志烽:“‘蝠鼠’是什么时候回广州的,回来干什么?”

张志烽一听到“蝠鼠”两个字,浑身就像触了电似的猛抖了一下。“蝠鼠”是胡济舒的绰号,平时没有什么人知道。这回完了,公安局连“蝠鼠”都知道了,我还有什么可藏的,不如争取立功好一点。

张志烽颤栗着说:“那是去年的8月25日,我为儿子摆满月酒的前一天。”

“‘蝠鼠’回来干什么?”

张志烽抬起头:“他回来是与一帮人商量去香港绑架一名富商,我听说张子强和‘阿七’以前绑过一名香港富商,拿到1亿元……”

几个回合下来,果然不出所料,张志烽开始交代了。

事实证明,选择张志烽这个突破口开刀,为全案的突破、特别是最后对张子强的审讯突破立下了汗马功劳。

张志烽交代了1997年9月29日与张子强、胡济舒、甘永强、邓礼显等人在香港绑架地产富商郭某某的经过。他还交代,有一次和张子强开车经过深圳水库新围爱国路时,张子强告诉他,叶继欢在此打死了一个出卖他的同伙。这一线索正好印证了深圳警方原已掌握的蔡志雄被枪杀一案。

张志烽一开口,别的同伙也就接二连三地“倒出”了参与犯罪的全过程。

专案组成员经过调查,发现团伙成员中绰号叫“阿七”的不是别人,正是团伙中的“二号人物”陈智浩。于是就有了4月26日陈智浩拎着包从深圳皇岗口岸过关时被抓获的一幕。

从1月25日落网开始,直到6月中旬,张子强一直不肯交代实质性的问题,总是在兜圈子。审讯人员也不急,直到掌握了整个基本的事实,尤其是团伙成员均已交代之后,才正式开始与张子强正面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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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31日《羊城晚报》头版刊发审讯张子强的独家新闻。

第二堂审讯时,狂妄的张子强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他用手拍打着椅子对着审讯人员吼:“你们算什么,抓我这么久,还不让我见家人,你们违法!”

审讯人员看到原来设想的目的已经达到,反而不急不躁地拿起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翻开其中的一页递给张子强说:“张子强,你为什么一直用陈庆威的名字?”

自被拘捕以来,张子强一直不认自己的身份,而以“陈庆威”自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公安机关一定要直到弄清对象的真实姓名和身份后,才开始计算羁押时间,此案根本不存在超期关押、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张子强手里拿着有关法律条文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只见他抬起头直盯着审讯人员说:“我张子强没犯什么事,你们别把我当什么似的。我在香港犯的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非法持有、收藏贩运枪支弹药嘛,按照香港的法律,这最多只能判14年,而我又没有什么前科,法院也只能判我7年,如果我再请一个高明点的律师帮助一下,没有几年就出来了,有什么了不起!”

说完,只见张子强拿起桌子上的纸巾,用手捏成一小块,分别塞进两个耳朵里,还袖着手,装着一付你们奈我不何,我不听的样子。

“张子强,你又错了!我现在给你读一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办案人员依然是不急不躁,翻开一本最新修订过的《刑法》,翻到第二编分则的第二章“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第125条读起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张子强听着听着,逐渐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把头低了下来。

子夜时分,审讯笔录纸仍然只有短短的两页多。张子强仍在负隅顽抗,但显得无精打采,口气明显软了下来,“让我回去再好好想想”。

发起总攻

6月中旬,张子强团伙的成员几乎都已经开口供认犯罪事实,眼看此案彻底攻破的“总攻时刻”已经来到,广东省公安厅指挥部向广州、深圳、汕尾等地的公安局专案组发出了一道内容极为保密的命令。

6月24日凌晨时分,深圳市公安局看守所的大铁门悄悄打开了,一辆闪着警灯的三菱吉普车驶出大门,接着第二辆、第三辆、第四辆……一共是10辆汽车,车队悄无声息地横穿深圳市区直奔北环路,然后再转上广深高速公路,沿途不时看见几辆警车停在路边负责警戒。

车队到了广州黄华路广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内,几十名荷枪实弹的武警在大院四周警卫,几辆面包车门先后打开,车上下来的正是多名张子强犯罪团伙的成员。随后,广州、汕尾等地方的车队也汇集到这里。

原来,到6月中旬,为了审讯工作的方便,省厅专案小组决定把各地分头关押的团伙成员,全部集中一起审讯。为了保证押运途中的绝对安全,对押运的时间、地点、人员以及押运路线,绝对保密,要做到万无一失。

众匪汇集,可是忙坏了审讯小组的8名同志,就连指挥部的领导也加入了审讯队伍。他们全部吃住在看守所内,每天的睡眠时间每人平均只有几个小时。对一名团伙成员审讯完了,被审者可以回仓休息,审讯小组的成员却还要将有关情况整理及汇总,从中找出破绽,以利于下一回的继续审讯。预审员一直呆在房子里,不知道外面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有时实在是顶不住了,趴在审讯桌上小睡20分钟,然后接着下一场的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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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成员在研究审讯工作。

半个月下来,审讯小组的成员个个瘦了一圈,他们戏称那一段分不清是白天还是夜晚的日子,是“黑白颠倒”的日子。

自从张子强被关在看守所以来,办案人员针对这名“江洋大盗”办事爽快、讲义气、爱面子的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一天中午,对张子强问完话后,工作人员端上来几个盒饭,审讯人员早已是饥肠辘辘,打开饭盒狼吞虎咽起来。张子强也接过一个盒饭,但他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伸着脑袋看看审讯人员的饭菜。

在此之前,长期过惯大富豪般生活的张子强,提出让办案人员为他买些鱼翅鲍鱼回来,他出钱。对于这个无理要求,办案人员当然予以回绝。办案人员老早就知道他的心思,觉得有必要让自尊心极强的张子强,看看预审员每天中午吃些什么。张子强左看看,右看看,直到看清楚所有的预审人员吃的与他吃的完全一样时,心里踏实多了,这才动手把面前的盒饭吃个精光。

在整个审讯期间,办案人员吃什么,张子强就吃什么。

张子强在生活上还提出诸多条件。按照看守所的有关规定,被关押者每人每天的伙食有一个基本标准。但是,这张子强过惯了花天酒地富豪般的生活,现在不但人身自由没有了,连吃的穿的用的都要受到限制,何时受过这等苦?因此,他提出来要吃水果,要吃西餐,要吃糕点。

针对这样一名十分特殊的匪首,经过请示,办案人员破例同意了他的这些要求,尽可能满足他生活方面的要求。但是,吃饱喝足的张子强仍然不满足,他又提出要求来了。

每次审讯结束,张子强被带回关押仓,监仓看管总是要让张子强先蹲在地上,等把仓门打开后,他才能起身进去。一天傍晚,审讯结束,张子强突然提出一个问题来:“阿Sir,我张子强是龙头老大,每次你们问完话后,就让我蹲在地上,这很不好看,隔壁仓里关着的都是我的手下,我的面子往哪里放?”

办案人员相互交换了一下意见,后经请示,为了顾全他的面子,满足一下他的虚荣心,同意了他的要求,从此以后张子强可以不蹲在地上等开门了。

尽管这些都是生活上的小事,但是专案审讯小组却认为,对待这样一名凶残无比、闯荡江湖多年的“头号”匪首,靠简单的高压或者嘲笑的手法,是无法使其屈服的,必须要运用充足的证据、强大的人格力量以及相互间的基本尊重,使他心服口服,最终彻底征服他。

贼王认罪

7月初的一天,情况突然有了重大变化。经过多方努力以及强大的攻势,张子强有开口的迹象。晚上7时许,张子强提出来,要找专门负责他生活方面的专案组成员老李,有话要说,但是有一个要求:只能是老李一个人来,别人不得在场。

老李如约前来,张子强今天谈性甚浓,把他从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个人经历全都倒了出来,还拉着老李从他的人生追求谈到事业的发展,谈他几十年来风风雨雨的成功与失败,一直谈到他个人的一些私生活,但是,就是绝口不谈案件。

张子强这回开口真是一发而不可收,一口气从头天晚上谈到第二天上午10时许,而老李却像是一名认真听课的学生,不急不躁,一连十多个小时听他神侃。

中午饭后,张子强提出要睡两个小时。此时,专案小组成员相互用眼色表示:下午定有好戏看!

下午2时,张子强一觉醒来,新的一轮审讯又开始。审讯室里,理个分头的张子强跷起二郎腿斜靠在椅子上,左手拿着一支矿泉水,右手张开五指插进头发里面不停地向后拨,傲慢地对审讯人员说:“你们让我说什么?”

“谈谈你们一伙人犯下的案件。”

“你们说从哪一宗谈起?”

“这要由你自己来考虑。”审讯人员步步紧逼。

“那好吧,就从两宗绑架讲起……”

“我与被绑架的富商家人谈人生,谈身世,谈在世上的为人之道,我的人生信条是:我在这个世上不能让自己受穷,我没有时间和耐心在正当行业去打工挣钱,我不能像一般人一样辛苦劳动。生命是很短暂的、很脆弱的,几十年光景一阵就过去了,人的一生中真正有思想的时间,仅仅是中年壮年一段时间,我已经四十多岁了,我要富起来就必须采取一些突破性的手法。在这个世界上,钱是最重要的!没有它什么都不行。但是,要绑架这些有钱人,也只有我一个人能干,别人是干不成这些大事的。”

张子强边说边不停地挥动右手,左手时不时还用矿泉水瓶敲击椅子来强调他所说的话。

这堂审讯进行得异常顺利,从下午一直进行到晚上10时。

一代枭雄张子强,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与预审人员斗智斗勇较量了6个多月,终于败下阵来,坦白承认了他所策划参与的涉及粤港两地的多宗惊天大案!张子强对办案人员说,“我输得心服口服!”在总结失败的原因时,张子强不无感慨地承认:“我太低估了内地公安的能力!广东省公安厅的老干探值得称赞!”

此时此刻,平日里不善于流露喜怒哀乐的林文,也感叹不已:“又扳倒了一个!”林文当然应该自豪!审讯张子强,是他多年预审工作中,遇到的第二个连续较量了6个月方才决出胜负的对手。

第一个对手,是因为在批准走私汽车入户和公民出境审批中受贿贪腐而落马的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当时审讯洪永林,也是林文与林伟雄搭档。

洪永林被收审前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利用自己对公安司法工作的熟悉和职务便利,以自以为巧妙的方式把自己所犯的罪行推得一干二净,审讯工作陷入僵局。

林文和同事介入审讯后,一起详细分析了洪永林在预审过程中的“心理支撑点”,提出了声东击西,打乱他的思路的跳跃式问讯方法,使洪永林暴露其犯罪动机和手段,再把有关问题、情节串连起来,逐渐形成包围圈,堵死其对核心问题的退路,造成“兵临城下”之势。

审讯开始,只是问一些很平常的问题,如他什么时候开始批车牌入户的,批给了什么人,对此,洪永林如实回答,因为这些问题他不回答别人也已经知道了。

接着,林文把话锋一转,厉声问道:“你身为一名公安局长,不会不知道公安局罚没了多少汽车吧?”

洪永林一听愣了,说不知道是不可能的。说知道,但这个数字与经他手批出去的汽车牌照数量差距太大了,再说,如果承认了不就等于是明知这些车不是公安局罚没的,自己仍然批准上牌?这与自己以前承认的“工作失误”完全不一样了。

洪永林额头开始冒汗了!他这时才知道,前些时自己的随口应答,已经掉进陷阱里面去了。

“洪局长,慢慢想,不要着急。”林文此时已经是胸有成竹了。

第二次审讯洪永林,专案组成员集中火力猛攻,洪永林连招架之功也没有了,最后只好坦白,交出了100多万元的赃款。

其实,这仍然是洪永林的缓兵之计,他把这100多万元作为自己心理上的一道新的屏障,继续进行对抗,妄想金蝉脱壳。

林文与专案小组发现这一数目,与洪永林批车的数量还存在大的差距,于是继续与洪永林斗智斗勇,最终彻底摧毁了洪永林的全部心理防线。历时6个多月后,全案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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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30日《羊城晚报》对侦破张子强团伙案的报道。

深圳战场

除了广州那不见硝烟却处处充满火药味的预审战场外,深圳市公安局“9810”专案组对张子强犯罪团伙成员刘鼎勋、刘国华、朱玉成、李运的预审工作,也在艰难地进行。

深圳与香港一桥之隔,张子强犯罪团伙的成员,几乎都是通过罗湖口岸往来内地与香港之间,多宗罪案的策划与实施也都放在了深圳,特别是从汕尾走私炸药、雷管等爆炸物的策划准备工作都是在深圳进行。

深圳市公安局“9810”专案组组长由时任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孙彪担任,这位一辈子与犯罪分子打交道的老警察,深知这宗案件的分量。自打专案组成立以来,无论大小事情孙彪都了解过问,并且与省公安厅的“9810”专案组保持24小时的实时联通。这位山东汉子在案件进入到僵持阶段时,曾经对着办案人员感慨:“一生能办几个这般大案呀!”

深圳公安“9810”专案组十多位预审员,是从1998年的4月开始进入角色的。接手此案之初并没有太多的资料,整个案件的基本脉络也是模糊不清,只是知道这伙人有大量的刑事案件在身,对相关法律有一定的了解,还有很强的反侦察经验,要从心理上攻破他们的防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4月10日,张子强犯罪团伙的成员刘鼎勋、刘国华在深圳街头被专案组民警抓获后,预审员旋即开始对两人的审讯工作。兄弟俩面对预审员的审讯时对抗心理十分强烈,大哥一再声称自己是守法公民,不知道深圳公安为什么要抓他,小弟则是拒绝开口说话。

预审员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大哥刘鼎勋身上,经过十多个小时的斗智斗勇,刘鼎勋终于败下阵来,他问:“我在香港犯法,你们是在香港还是在内地判我?”预审工作曙光初露。

4月15日,刘鼎勋承认参与张子强犯罪团伙的活动,并揭发张子强、胡济舒等人两次在香港绑架富商并勒索巨款之事。4月17日,他再次承认自己兄弟俩参与走私炸药到香港马草垄一事。

刘氏兄弟俩的供述,对审理张子强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张子强团伙案件的报道,尽管境外的传媒早在案发的1998年初已经陆续刊出,但是,这些报道多属猜测性的,其中所使用的材料水分较多,与事实出入很大。内地传媒包括广东传媒尽管已经知道此案被侦破,但是都在等待着新闻发布的时机。

1998年7月22日,新华社向全世界播发了一条消息: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个由香港和内地人纠合而成、跨地区作案的严重暴力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子强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表明,这个犯罪团伙自1990年以来在内地和香港实施了多起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998年1月,这一犯罪团伙从内地向香港走私800多公斤炸药、2000余枚雷管和500米导火索,预谋进行恐怖、报复、勒索等犯罪;1995年1月和11月,在广州、深圳杀人、抢劫两起;1996年5月和1997年9月,经在内地多次密谋策划后,在香港持枪械绑架人质,勒索巨款16亿多港元;1991年6月和1992年3月,在内地密谋策划后,携带枪支偷渡到香港,抢劫了观塘物华街、深水埗大埔道的7家金铺,劫得金饰价值700多万港元。张子强等涉案人员已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在全世界引起轰动, 境外传媒纷纷转载此文,香港一些报纸、杂志和电视台更是立马组织专题报道,派出记者来到广东打探案件进一步的消息,一时间张子强成了香港传媒的焦点人物。

7月29日下午,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同时在北京和广州两地,召开侦破张子强团伙案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委领导在新闻发布会上称此案的侦破,是“法律的胜利,是正义的胜利”。

一桩世纪大案,正式向世人撩开了它的面纱。(下期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