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

东莞电动自行车违法“罚款涨价了”

网友晒出的图片显示

原有50元罚款之外

还需缴纳46.5元“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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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东莞交警发文

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

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

通过现场处罚或在大队接受处理后

应在15日内在“交管12123”APP上

进行缴纳罚款

但如果车主们对处罚置之不理

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款

就会产生“滞纳金”

当事人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的,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这笔“加处罚款”(即俗称的滞纳金)的总额以不超过罚款本金为限。

小妹提醒大伙

如若违法被查处

请及时到“交管12123”APP处理

具体操作如下

打开“12123交管”APP,点击页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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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违法处理”,查看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看后,点击“罚款缴纳”,对查处违法行为进行缴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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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后,车主们可以返回“我的违法”看清缴纳情况。

同时,车主们记得不定时地查看一下自己是否有滞留的处罚未处理,如果有相关情况也要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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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理非小事

及时缴纳担责任

请于收到通知后

尽快处理违法罚款,切勿拖延

来源:东莞阳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