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7月28日电 (刘璐瑶)7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在台风“美莎克”抢险救灾工作中,广西红十字会各类救援队伍累计服务灾区群众330.1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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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刘璐瑶摄

在“美莎克”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广西红十字会调派赈济、搜救、供水、消杀等24支专业救援队伍累计出队159次,共1646人次,分别赴南宁市邕宁区、宾阳县甘棠镇、横州市云表镇、贵港市覃塘区、钦州市钦北区等受灾地区开展搜救、赈济、消杀、供水、供餐等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生产生活保障工作,各类救援队伍累计服务灾区群众330.16万人次。此外,在南宁、柳州、梧州、百色、钦州等市建立了红十字备灾仓库,构建起覆盖广西东、西、南、北、中的救灾备灾储备体系,仓储的高效运转为本次“美莎克”台风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了精准物资投放,保障灾区群众及时得到人道救助。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办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筹措储备救灾款物,建设备灾救灾仓储设施,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为进一步支持红十字会开展救灾救援工作,《办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将红十字救援队伍、仓储设施、物资储备、信息保障和应急救援培训基地等列入当地应急体系规划建设。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执行救援、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依法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相关车辆依法免交车辆通行费。”

下一步,自治区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强化指导市级红十字应急救援协作能力,持续优化救援力量区域布局、结构调整,增强协同能力,提升应急反应效能,加强与自治区内社会应急力量协同,有序参与区内外灾害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