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吐槽,称河北沧州教育局官方账号,转发文章中写道“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引发关注。

网友发布的截图显示,发帖时间为2026年8月29日中午12时45分,标题为《开学啦!这封信家长学生必看》,开篇首段中写道“希望广大家长与同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出行,积极投身‘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文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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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沧州教育”是河北省沧州市教育局官方账号,其公众号中确有该文章,开篇首段与网传图片不符,但发布时间相同。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文章来源标注为“沧州交警微发布”,最下方显示,“修改于8月29日”。疑似文章发布后,错误的表述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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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警微发布”系沧州市交警支队的官方账号,虽然“沧州教育”称文章来源于该账号,但该账号中的相关文章发布时间为“8月29日下午3时49分”,较“沧州教育”晚发布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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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检索发现,“沧州交警”转发的文章,与“天津交警”8月28日晚8时49分发布的文章,内容、排版高度相似,配图除“天津交警”文章首图中有“AI生成”标识外,其余图片完全一致。但“沧州交警”发布的相关文章,未标明来源。

有网友不解,既然是转发文章,为什么不标明来源呢?AI生成的图片,为什么要裁掉标识?官方账号编辑转发若未修改“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的表述,是否太过粗心?

8月3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沧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承认转载文章时,未将“天津”更改为“沧州”,系工作疏忽所致,表示发现问题后已经完成了修改,后续会加强审核,“已经改过来了,公众号是宣传中心负责。”局里也挺重视的,目前还没收到处理结果。

同日,沧州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此前收到了相关投诉,已转相关科室处置,暂不清楚具体情况。

(华商报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