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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军的雷明顿–李步枪

1875年,一位名叫**詹姆斯·帕里斯·李(James Paris Lee)**的人为当时极具革命性的发明申请了专利——位于枪机下方中央的盒式弹匣,而且还是可拆卸的弹匣

这种今天看来理所当然、不可或缺的枪械部件(没有它几乎无法想象任何一支现代步枪、自动武器或手枪的存在),在当时却并没有立刻得到应有的重视。

带弹匣的连发武器当时已经存在,但它们仍然相当不完善。设计师们苦苦思索一个问题:作战所需的弹药储备到底应该放在哪里?

当时实际上只有两种解决方案:

  1. 弹巢式(像左轮手枪那样);
  2. 管式弹仓,要么位于枪托内,要么位于枪管下方。

且不说这两种弹仓都是不可拆卸的,装填弹药本身就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这两种方案本身也存在严重缺陷:

  • 弹巢式结构使武器变得厚重、笨拙而且重量较大,但可携带的弹药数量却并不多;
  • 管式弹仓使用弹簧推弹器,弹药一发一发首尾相接地排列。为了容纳足够数量的弹药,弹仓不得不做得非常长。

更重要的是,随着射击进行、弹药逐渐消耗,武器的重心不断变化,这会破坏武器的平衡性,从而对射击的精度与散布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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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李将他的盒式弹匣放置在武器的平衡中心点,因此即使弹药被逐渐消耗,武器的重心完全不变,从而保持了射击的精度和弹丸集中度不受影响。

此外,李设计的可拆卸弹匣还能快速完成换弹操作:将空弹匣卸下,换上提前装满弹药的新弹匣即可。

不过,李设计的第一个可拆卸弹匣的卡口较短,无法很好地固定弹药。为此,李在弹匣侧面加装了一块带弹簧的板,用来固定弹药。当弹匣安装到枪上时,这块板会移动,为弹药进入枪膛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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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879年,李对弹匣进行了改进——延长了卡口,同时移除了不再需要的侧板。后来,这项可拆卸盒式弹匣的专利被英国人买下,并应用在他们的**李–梅特福(Lee–Metford)李–恩菲尔德(Lee–Enfield)**步枪上。

李并没有止步于弹匣的发明,他还对纵向滑动式枪机进行了改进:增加了一个额外的击发支点,并设计了自己的扳机机构。1878年,他将这款新步枪申请了专利,并向他当时工作的雷明顿公司提出生产建议。

然而,公司的管理层并未意识到这项发明的革命性,他们有自己的计划——选择生产金氏枪机步枪,继续沿用当时标准且熟悉的管式下管弹仓。李对公司未能理解他的天才感到不满,于是离开了雷明顿,并将步枪生产的建议提供给竞争对手——夏普公司(Sharps)

当时的夏普公司正处于1870年代末的濒临破产边缘,因此他们抓住了任何可能带来利润的机会,自然愿意接受李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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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支由**夏普公司(Sharps)**制造的李氏步枪样品被交给陆军和海军的代表进行试验。陆军拒绝了这款新型武器——因为他们早已装备的单发改装型“斯普林菲尔德“活板门”步枪”完全能满足军方的需求,而且成本低廉。

然而,对于海军陆战队——一种特殊兵种——这款新步枪则引起了兴趣。海军陆战队员非常赞赏通过更换弹匣实现的快速换弹能力,尤其是李氏步枪配备了一块特殊的板装在枪机箱内,使得在卸下弹匣时,弹药保持水平状态。这块板可以让步枪像单发步枪一样节省弹药;在紧急情况下,装入弹匣后又能提供高射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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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陆战队首先下了300支李氏步枪的生产订单,然而夏普公司无法完成——这家濒临破产的公司没有资金采购大量生产所需的材料。此时,曾被忽视的设计师得到了**雷明顿公司(Remington)**的青睐。雷明顿此前尝试生产金氏步枪失败,市场无人问津,因此抓住了这个机会。

最终,通过双方匆忙而互利的合作,雷明顿公司开始大规模生产这款革命性步枪,该武器被命名为**“1879年型雷明顿–李式步枪(Remington–Lee Model 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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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1879年型步枪口径为11.63毫米(美国标称为.458英寸)。全枪长度120厘米,枪管长度73.6厘米。重量为3.2千克。所用弹药为**.45-70 Government(“政府型”)**黑火药子弹,药量4.54克。弹壳带有凸缘。子弹为铅质无衣壳,重量26.2克。初速为487米/秒。

弹匣为可拆卸的中置盒式弹匣,容量为5发。枪机为旋转式,有两个锁栓突出部:一个位于枪机柄底部,另一个在对侧,可锁入枪机箱内的凹槽。雷明顿-李步枪没有配备独立保险,其作用由击锤半退来替代。每支步枪配有四个可拆卸弹匣;其中三个装填好的弹匣由海军陆战队员放入弹药袋携带,其余备用弹药则散装放入弹药袋中。

在向海军陆战队交付了首批300支步枪后,又陆续收到了新订单;最终,美国海军陆战队共收到1,000支1879年型雷明顿-李步枪。1882年,该步枪进行了现代化改进,美军又获得了750支“枪管”;三年后,改进型雷明顿-李1885型投入生产,并向海军陆战队供应了3,40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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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些雷明顿-李步枪在美军海军陆战队服役时间并不长:到1895年,它们被同一设计者**詹姆斯·李(James Lee)设计的、由另一家公司温彻斯特(Winchester)**生产的新型步枪取代。温彻斯特-李步枪采用新型无烟火药子弹,其威力远大于老式黑火药子弹。

但雷明顿-李“黑火药步枪”的历史并未结束。在19世纪80-90年代,美洲大陆上许多经济不富裕的国家开始采购不同型号的雷明顿-李步枪:秘鲁、洪都拉斯、海地、玻利维亚;随后还有新西兰和“清”加入。根据这些国家的要求,出售的雷明顿-李步枪或保持原来的**.45-70 Government弹药,或重新制膛以使用.43 Spanish(11.15 × 58毫米)**——当时相当流行的一种黑火药子弹。

这些“海军陆战队型”步枪中,销量最大的买家是“清”,共采购了13,000支1882型和1885型雷明顿-李步枪,使用**.43 Spanish弹药。在中法战争(1884-1885年)**期间,这些步枪的性能远优于当时法国军队主要装备的单发格拉斯步枪(Gras)。

美国海军1895年型温彻斯特-李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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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陆军和海军之间的竞争和许多其他国家一样,是常见现象。尽管这两支武装力量的任务都是为国家服务,但它们彼此之间关系紧张,把对方视作争夺政府拨款的竞争对手,也争夺在民众心中作为国家更重要防御者的荣誉与声望。在许多领域,这种陆海军之间的对抗都有体现,其中之一就是选择不同型号的武器,虽然这些武器在本质上用途相同。

可以理解的是,为什么在19世纪80年代,美国海军陆战队宁愿装备更先进的雷明顿-李步枪,而不是单发的陆军“斯普林菲尔德步枪(Springfield with trap)”,后者的优势仅在于价格极低。但这只能解释美国陆军和海军几乎同时重新装备两种不同型号步枪的现象,而且这两种步枪使用了不同口径的子弹……

当时,美国陆军装备了发射无烟火药子弹的7.62毫米克拉格-约尔根森(Krag–Jørgensen)步枪,而美国海军陆战队则装备了另一种步枪,也使用无烟火药子弹,但口径减小至6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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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由工程师詹姆斯·李(James Lee)设计的小口径步枪是在温彻斯特公司的工厂生产的,它与此前同样由詹姆斯·李设计、但在雷明顿公司生产、使用黑火药弹的 .45 口径(11.43 毫米)步枪 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正如前面所说,新式 1895 年型温彻斯特‑李步枪 的口径只有 6 毫米(美制为 .236 英寸)。

全枪长度 121.3 厘米(47.75 英寸),枪管长度 71 厘米(28 英寸),全枪重量 3.77 千克(8.32 磅)。枪管为 6 条右旋膛线;照门刻度最大可至 1,828 米(2,000 码),直射距离为 640 米(700 码)

该枪使用无烟火药弹被甲弹。弹壳为瓶颈形,底部无凸缘。装药量 2.3 克,钝头弹头质量 8.6 克,整发弹重量 20.8 克,初速 794 米/秒。弹匣为中置盒式固定弹匣,容量 5 发

口径大幅缩小到 6 毫米,对士兵可携带弹药数量产生了重大影响:220 发 6 毫米子弹的重量大致相当于 160 发 .30 口径子弹。因此,美国海军陆战队员通常携带 180 发 6 毫米弹,而陆军步兵只能携带 100 发 .30 口径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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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批次的子弹使用钢被甲并镀铜镍层,初速约 780 米/秒,枪管寿命约 3,000 发。后来改为纯铜被甲后,初速提高到 794 米/秒,枪管寿命增至 10,000 发。此外,这种 6 毫米弹在穿透力方面超过了美军的 .30‑40 克拉格弹:在 640 米距离上可穿透 58 厘米厚的软木材,在 30 米距离上可击穿 9.5 毫米锅炉钢板(7 毫米钢板可在 50 米距离上击穿)。

1895 年型温彻斯特‑李步枪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非同寻常的四棱形直拉式滑动枪机。装填时不需要旋转枪机:与普通圆柱形枪机必须先旋转再前后推动不同,李式枪机只作前后直线运动。操纵柄抬起时会使枪机尾部微微上扬,随后枪机即可顺畅后退并抛出弹壳;向前推柄时,新弹从弹匣送入膛室,同时击针被待击,步枪即可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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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武器配备了保险装置,位于枪机上盒左上方,可用拇指向上拨动启用。中置弹匣容量为 5 发,采用单排排列,装填方式为板式弹夹。步枪的枪托呈手枪式握颈形。1895 年型温彻斯特‑李步枪配备了一支单独携带的带斧形刀刃的刺刀,刺刀重量为 425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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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队使用中,这支 1895 年型李步枪 展现了诸多优点:射击平射角大、射速快、子弹穿透力强,弹药轻便,射速高且后坐力小。

在射速方面,温彻斯特‑李步枪超过了当时最优秀的 毛瑟步枪 型号,并且不逊色于 1895 年型曼利彻步枪(Manlicher),后者同样采用直拉式滑动枪机。美军海军陆战队在 19 世纪末至 20 世纪初使用温彻斯特‑李步枪时,在古巴西班牙‑美洲战争义和团镇压以及菲律宾南部摩洛族起义等战斗中表现出色。美国“海军陆战队员”普遍赞赏该步枪的平射力、射击精度,以及携带更多弹药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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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1895 年型温彻斯特‑李步枪并未大规模装备,海军使用时间也很短。一个重要原因是后勤问题:同一军队中存在两种不同口径的主要步枪,使得弹药供应非常不便。到 1898 年,美国决定统一全军(包括海军陆战队)步枪口径为 7.62 毫米。因此,美国海军取消了与温彻斯特公司签订的 10 万支 1895 年型李步枪合同,当时海军陆战队仅收到 1.5 万支。由于新枪不足,旧的 雷明顿‑李步枪 在海军中仍继续服役,直至 1890 年代末。随着美国军队在 1903 年装备新型 7.62 毫米斯普林菲尔德步枪,海军才彻底淘汰了两种李步枪型号,这大大简化了弹药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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