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慈溪一网友投诉医生拒绝接诊,事后医院对当事医生严肃批评、退回就诊费引发关注。
1月7日,该网友反映,在一家医院做完牙齿治疗几天后效果不好,就去慈溪市人民医院看,但该院医生拒绝接诊,让他回之前的医院看。在其坚持下,医生给其做了一个CT,让带到之前的医院去看。其要求对该医生进行医德医风考核,退回就诊费。
1月8日,慈溪市卫健局回复表示,很抱歉给您带来不好的就医体验,已联系医院开展调查,并对当事医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其在医患沟通上的不足,要求其深刻反思。已退回您的就诊费用。
医生可否拒诊?有无相关规定?1月12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慈溪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对此并不了解。随后,慈溪市卫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前来就医的患者,医生该治的肯定要治,相关法规很多,具体细节难以尽述。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律师表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当患者缴费挂号之后,与医院已经建立民事上的医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在患者无重大过错或者阻碍正常诊断情形下,更倾向于医生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诊,应首先考虑救助患者。
姚志斗表示,《民法典》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医师法》规定医生应履行树立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救治患者等义务;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医生若能拒诊,会有具体情形吗?有无相关规定?姚志斗表示,一般实践中,对于医生的拒诊权还是严格规定的,但并非绝对。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尊重医疗卫生人员,遵守相关制度与秩序,否则可能也会引发拒诊矛盾。
另外如果患者病情超出医生专业能力范围,比如:遇到需要进行高难度手术的患者,而该医院不具备相应的手术条件和技术能力;患者有精神疾病或无法配合诊疗,出现此类不可控因素;患者要求的诊疗内容违反医学伦理或法律法规,比如要求告知胎儿性别等;医院没有足够的资源或条件满足患者需求,比如当医院的医疗资源有限,如床位已满、缺乏必要的药品或医疗设备等。
潇湘晨报记者於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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