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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到教龄津贴时,有两个时间节点不能不提及,一是1985年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原劳动人事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条文颁布实施《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二是2021年12月29日国务院在召开的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强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严格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的规定,绩效工资核定向乡村小规模学校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倾斜,并同时提出要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这是自1985年颁布实施一直到2021年时隔36年后国务院再次提及教龄津贴并提出要提高教龄津贴标准。

1985年颁布实施的《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对于教师教龄津贴执行的标准明确如下: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3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5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7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10元。原有的3、5、7、10元四个等级的教龄津贴标准迄今为止已经维持了三十九年固定不变。

这个原有的教龄津贴之所以近些年来一直都是老师们热议并呼吁提高的话题主要是因为三个原因,一是与现如今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相比,原有标准就显得太低了,二是与其他津补贴都在逐步提高相比,原有标准却三十多年原封不动,三是与调动教师从教积极性的初衷相比,原有标准已经无法达到激发的效果了。

基于上面所说的三个原因,老师们都呼吁国家层面要与时俱进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再加上河南省已经率先于2019年7月实行了教龄津贴新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以及国务院时隔36年后再次提出要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老师们的这种呼声也就愈加高涨。

伴随着这种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的呼声,近两三年网上出现了另一种呼声(如上图所示),那就是退休教师呼吁要与在职教师一起涨教龄津贴并强调退休教师这个群体最不该被遗忘。乍一看,这样的呼声让人确信在职教师的教龄津贴标准已经提高了。退休教师都在呼吁要与在职教师一起涨教龄津贴,教龄津贴涨了吗?

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关于提高教龄津贴标准的任何官方消息,尽管教育部连续三年在工作要点当中提到要推动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推动难度很大,原因有二,一是人社部曾经明确提出过教师的教龄津贴在薪级工资里已有体现,再提高就有了重叠,二是教师群体数量庞大,哪怕只提高一点点,就需要数额巨大的财政支出。

另外,教师教龄津贴标准的调整权限在国家层面,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社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但据了解,国家人社部正在会同有关部委研究教龄津贴标准的调整问题,只是希望这种研究在教育部的不懈推动下能够加快速度。

就连在职教师的教龄津贴标准是否能提高都还八字不见一撇,退休教师呼吁要与在职教师一起涨教龄津贴就显得着急了点。这里不存在退休教师群体被遗忘的问题,实际上,退休教师养老金里已经包含了现有的教龄津贴,就算今后教龄津贴标准真的涨了,退休教师也是无法同等享受了,这跟教师在职时能享受绩效工资但在退休后就没有了是一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