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门诊每开一张住院单

从住院部医生工资里扣100元奖励

医生气得要离职

近期,一位来自十八线小城市的医生曝料称:“自从医院搬迁后,手术量大幅升高,但单位领导仍然说挣的不够,近两年连绩效都发不出来了。最近更是要把30%基本工资去掉,声称科里挣的出来就给,挣不出来就没有。

门诊大夫开一张住院单就能奖励100元,从我们30%基本工资里扣。我们小医院门诊坐诊的大夫都是固定的,病房医生每周只有一天坐诊,根本没有开住院单的机会。真的好纠结,离职舍不得事业编,而且需要赔偿二十万元,不离职医院发不出工资,这个工作真的是比鸡肋还鸡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00元奖励”把住院指征异化为“利益指标”,看似是“有劳有得”,实则是背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据同行反馈,这种奇葩情况并非个例,在许多医院广泛存在。一位来自心电图室的医生表示:“我们全院降薪5%,辅助科室的奖金还要挪给门诊开单的主任,美其名曰是为了鼓励门诊开单。我们真的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活儿是越干越多,但工资打八折。”

6月23日,一位来自广东的医生表示:“我们医院现在就是这样,开一张单奖励80元。导致有些门诊老医生牟足了劲开单,根本不管住院部医生的死活,什么乱七八糟、符不符合的病人都收进来,有些不挣钱还要亏钱,我们想办法推辞,还被主任批评。”

另一位来自湖北的医生补充到:“被主任批评还好,住院医师难的是下要应对被乱收入院的患者,要和他们解释为何住不了院,一不小心就可能‘吃’投诉。上要应付后续的医保检查,解释不通医院就得挨罚,最后还是自己承担罚款。”

这个事情造成多大的影响呢,新疆的一位医生现身说法:

之前他所在的医院也执行这个规定,开一张住院单奖励50块钱,也是从住院医师的工资里扣,那么,这些医生心里肯定不爽啊,本来这几年效益就不好。慢慢的,辞职的人多了,加入的人少了,这几年已经没有新鲜血液流入了,全靠一帮老家伙扛着,医院已经到了一蹶不振的地步。

显然,这些医生的担忧并非无稽之谈,开住院证一旦与提成绑定,必然会催生“低标入院”的情况。而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一旦滋生,不仅会增加医保监管的风险,而且还可能导致活儿越干越多,到手的钱却越来越少。

不过,也有医生反映,有些医院会给住院医师拒绝的权利。6月22日,一位来自河北的医生表示:“我们医院有反制措施,哪怕门诊医生开了住院证,住院部医生也有权利不让患者住院,最终门诊开单的医生也拿不到这个‘提成’。不过,在我们医院,‘提成’都是从医院绩效里统筹,从住院部划也太离谱了。”

一位来自陕西的医生更是犀利评价:“从住院部医生工资扣有点过分,这也太直接了,聪明的领导会偷偷降低住院部绩效半个点,然后增加门诊补贴。而且现在都DRG、DIP了,病人难道不是求质量吗?这样一激励,住院量会上涨,但实际意义不大,典型的鼠目寸光。”

领导想创收,却让医生背压力

“提成”催生的“低标入院”明确违规

事实上,这件事大家普遍认为弊大于利,提成、激励的行为本身就背离了医疗初衷。

当商业化的运行逻辑融入医疗活动,可能会损害患者的利益,不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而且,医院把管理创收压力不合理地转嫁给医生,把医院的生存困境转化为医生的内部矛盾,这样做既不显得管理者高明,反而寒了一线医生的心。

试想,年轻医生一个月在住院部当牛做马月薪三千,而门诊月薪两万轻轻松松,谁的心里会平衡?

对此现象,6月23日,一位来自黑龙江的医生犀利点评到:“这是领导研究的御下之术吧,夺下‘牛’的草料分给‘马’,让‘牛马’内斗,自己却毫发无伤。”

从整个医院绩效大盘来看,盘子就这么大,因此薪酬调整的本质还是内部结构再优化,不能所有人收入上涨,那就压缩一部分人的收入倾斜给另一部分人。

总而言之,管理者想的“投入小的,回报大的”,但是这种做法,不仅于情于理不合,在相关法律法规上也站不住脚。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第一项就明确要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医院用住院部医师的工资去奖励、倒逼门诊多开住院证,本质就是“提成”行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医疗机构需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服务,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等等。而这种变相激励,可能会衍生“低标入院”或“无指征住院”,导致过度医疗的发生。同时,第三十八条还明确了违规后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且“低标入院”一直也是严查严打的重点。2026年5月,国家医保局官网曝光的违反医保协议典型案例中,一家医院受到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医院发展举步维艰的当下,医院领导想要创收本没问题,但如果因此引发医生内部发生矛盾,甚至可能违法违规,那实在是得不偿失,各位管理者也应引以为戒。

医院工资都发不出来了

医生可以离职吗?要赔钱吗?

上文医生的困境很明显:基本工资被医院扣了30%,工资(绩效)还发不出来,想离职的又舍不得事业编制,还要赔偿医院二十万元。

当前,医院不发绩效已经不是稀罕事。6月4日,一位来自广东的医生表示:“这个月只有我们科室没有绩效,领导说上头扣了钱,再者建新院区花了很多钱,实在是没有钱给我们发绩效。真的很难过,3月份我们这么忙,科室创收也是不错的,凭什么一分钱都没有呢?2月份绩效加起来也没有1000元,3月份直接白打工了,这种情况可以去投诉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评论区不少医生谈论自己也有此困境,一位来自安徽的医生表示:“我们医院24年的补贴还没到账,25年的绩效还有6800元没发,今年更是没见到绩效的影子,快要混不下去了,”

那么,对于医生而言,当医院克扣绩效、工作发不出来的时候,离职还需要赔钱吗?

在医院,一直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把医生送出去进修或拿了人才补贴等,要按照约定的服务期满才可以离职,许多医生也因此不敢离职,或者是付了巨额的赔偿金后才能离职。

究竟要不要赔钱呢?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灌南县人社局曾发布了一个工资争议案的仲裁裁决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裁决书显示,一位医生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并要求医院支付长期被拖欠的工资。但医院不肯,以医生进修后服务未到期为由,不同意医生离职还要求赔偿违约金。

最终仲裁委员会认为,医生提出了辞职申请,并进行离院物资清交,其辞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支持医院支付拖欠医生的工资。不过,对于医生违反服务期约定,仲裁委员会认为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可以得知,如果医生签了相关服务期协议,就算医院欠薪在先,提出离职还是要赔偿违约金。

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显示,当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显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不过,医院出资送医生外出进修、脱产学习,属于单位专项投入,或者人才引进项目,都是医院真金白银的付出,因此医生很难全身而退。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也对此情况进行了明确: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总而言之,医生在职场上没有那么高的自由度,也常常因为一些特性游离于劳动法之外。特别是和医院绑定后,有些苦衷只能默默承受,打碎牙齿和血吞。在此,只希望医院管理者多思虑一线的处境,我们的医生太不容易了。

撰文 | 江畔

编辑 | 目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