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扶绥县空港大厦项目部张贴的一纸催缴公告引发公众关注。公告显示,包括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扶绥县水利局在内的9家单位长期拖欠物业费、电梯费及水电能源费,累计欠费超过4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住房城乡建设局正是物业行业的主管部门。就此,中国新闻周刊致电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现在正在积极处置中,不方便接受采访。

随后,中国新闻周刊致电扶绥县水利局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已经解决了。”她说,“我们已经和财政部门对接好了,这两天就缴清。”

扶绥县财政局相关人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目前已经在走流程,大概10月底会将所有欠缴费用缴清。

住建局等9单位长期拖欠物业费,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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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等9单位长期拖欠物业费,官方回应

扶绥县县城风光 图/图虫创意

据悉,扶绥汇龙空港大厦此前发布的催缴公告显示,大厦主楼、副楼多家入驻单位长期拖欠物业费、电梯费、水电能源费等费用,物业方面多次催告仍未结清,持续的欠费问题已导致物业公司经营困难,无力按时缴纳水电能源费用,同时出现员工工资无法及时足额发放的情况。

公告披露的欠费清单显示,此次欠费款项以物业费占比最高,电梯费、水电费次之。欠费时间跨度较长,最早一笔欠费始于2019年4月1日,多数单位欠费起始时间为2025年;截至2026年7月底,前述九家单位累计欠费总额达415919.11元。

北京联慧(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一益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行政机关入驻商业楼宇并与物业服务人建立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时,双方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受民法典及合同约束。行政机关作为物业服务接受方,负有足额支付物业费、公摊水电等相关费用的合同义务,其行政主体身份不能成为免除民事合同付款义务的理由。若持续拖欠相关费用,即构成合同违约。物业服务人可依法开展书面催告等维权。经催告仍不履行的,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债权及相应违约损失。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孙慎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不得以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者拖延支付;第六十九条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强化预算管理,预防和清理拖欠账款。

“住建部门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更应当重视自身履约行为。主管部门要求市场主体遵守规则,自己也应当遵守同样的规则。监管的公信力,不仅来自管理别人的权力,也来自约束自己的行动。”他说。

孙慎认为,对于拖欠时间较长的款项,还应查清究竟是费用争议、预算安排问题,还是责任衔接不畅。“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现在日常履约中能否及时支付每一笔有依据的费用。政府信用既体现在大项目、大承诺中,也体现在对一家企业、一笔普通账款的态度上。”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相关单位拖欠物业费,不仅影响相关企业经营,也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地方营商环境。他说:“如此长时间拖欠物业费,过去物业公司为什么要不回来,是否有常态化渠道解决类似问题,也需要追问。”

延伸阅读

业主因白蚁毁家拒交7000元物业费 物业起诉法院判了

“我住这个小区八年了,以前从来没有拖欠过物业费,不是故意不交,是物业公司太不负责任了!”

法庭上,黄先生情绪激动地说道。

因拒交物业费

他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让他坚决拒交近一年物业费的原因,竟是一场持续多年的“白蚁之灾”。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这场纠纷不仅关乎物业费的缴纳,更触及了物业服务的责任边界。

案件回顾

这是一场持续多年的“白蚁之战”。业主黄先生自2018年起,便发现小区公共楼梯的木门存在白蚁,并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物业公司两次派员处理,却仅使用普通家用杀虫剂简单喷洒,草草了事。

2018年物业使用普通杀虫剂对白蚁进行消杀

2023年,黄先生发现家中白蚁大规模繁殖,木制家具、装修遭受严重破坏,估算损失逾两万元。黄先生认为,正是物业对公共区域白蚁消杀的敷衍态度,导致白蚁入侵家中。

其间,黄先生多次通过微信等渠道催促物业聘请专业机构治理,但物业或推诿,或仅再次使用农药喷洒。为阻止损失扩大,黄先生只得自费2600元请专业公司消杀。

黄先生与物业沟通记录

因对物业处理白蚁问题的长期不作为感到失望,黄先生自2023年11月起暂停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遂将黄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欠费7064.4元及违约金。

核心焦点

庭审中,双方围绕两大核心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焦点一:白蚁来源与责任归属

物业主张:黄先生家中的白蚁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公共区域虽有白蚁,但无证据证明其“爬”入了业主家中。2018年的事件与2023年的结果间隔5年,因果关系无法认定。

黄先生则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2018年发现白蚁的通知记录、物业人员用家用杀虫剂处理的视频、处理后白蚁逃窜至家门口的视频、2023年家中财物被蛀蚀的照片、多次催促物业专业处理的微信聊天记录、自行消杀的费用发票。证明白蚁问题持续存在,且物业处理方式不当。

黄先生家中遭白蚁入侵毁掉的家具

焦点二:物业费该不该交?该交多少?

物业公司认为,其提供了保洁、保安等基础服务,业主享受了服务就应足额缴费。

黄先生则主张,物业在核心的公共区域维护(白蚁防治)上存在重大过错,并直接导致其财产损失,其拒交行为是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正当抗辩权。

法院审理

经过审理,法院作出以下认定:

家中的白蚁源自公共区域具有高度可能性

白蚁危害具有隐蔽性、持续性的特点,公共区域与黄先生家相邻极近,具备迁移条件;黄先生家中此前多年无蚁患,非自身环境产生;破坏程度严重,说明白蚁滋生已久。根据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原则,法院认定黄先生家中的白蚁与公共区域的白蚁存在直接关联。

物业服务存在重大瑕疵,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对共有部分负有维修养护、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财产安全的义务。面对白蚁这种专业性虫害,物业仅用普通杀虫剂敷衍了事,未能根治公共区域隐患,导致风险蔓延至业主家中,属于履行合同义务存在重大瑕疵,构成违约。

支持“有限抗辩”,判决“酌情减免”

法院认为,业主因物业违约拒交物业费,是行使履行抗辩权的行为,具有合理性。但抗辩权的行使范围应与违约程度相适应。物业虽在白蚁防治上存在重大过错,但并非完全未提供任何服务。

最终,法院基于物业违约的严重程度,判决在总物业费中酌情减免3000元。同时,因业主“事出有因,并非恶意拖欠”,驳回了物业公司关于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案件承办法官石慧指出,物业费减免的前提是物业公司服务存在严重瑕疵,“质价相符”是核心标尺。

1.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业主支付物业费与物业公司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构成对等关系。物业公司不能只收钱不办事,或敷衍了事。

2.抗辩权的行使边界

物业费的减免建立在物业公司未履行核心服务义务的基础上。若仅存在轻微瑕疵,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承担违约金。

3.减免幅度的综合考量

减免幅度并非由业主单方决定,而是由法院结合服务瑕疵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对业主生活影响、物业公司过错程度、补救措施及业主实际损失等多重因素综合判定。

既不会让业主为不合格的服务“买单”,也不会过度加重物业公司的责任,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官提醒

给业主的理性维权建议

业主应该强化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理性维权。单纯拒交物业费并非法律上的最优解,可能面临被诉、支付违约金(若无合理理由)的风险。

保存好证据是维权基石,包括发现问题、物业不当作为、损害结果、自行止损和持续沟通的证据。

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协调,也可以理性地进行诉讼。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提示建议

敷衍的服务将直接导致收费权利的“打折”,甚至引发更大的信誉危机。

专业问题应交由专业机构:对于白蚁防治、电梯维护、消防设施等专业技术问题,应及时聘请专业机构处理,避免因不当处置导致损失扩大。

沟通渠道必须畅通有效:与业主建立有效的沟通响应机制,是化解矛盾、避免诉讼的前提。

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向的契约,权利与义务对等,物业公司不能只收钱不办事或敷衍了事,业主也需理性维权,用证据说话。

唯有双方都回归契约精神,在法律的框架内明晰权责,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