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市卫健委召开秋冬季药品保供与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工作会议,听取各市直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储备和基本药物落实制度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委三级调研员郭建军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是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政策和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的重要保证,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持续强化对相关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领导,加强与药品供货企业的沟通和协调;要结合季节性疾病谱发病规律和秋冬季药品运输储存特点,做好药品采购、储备工作,合理调整用药目录,切实满足临床药品使用需求。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类等对症治疗药物,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治疗药品、呼吸道传染病和急(抢)救药品的充足供应,原则上医疗机构库存储备不少于3个月用量。

会议强调,各市直医疗机构要克服上半年新冠疫情形势影响,着力推动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与合理用药,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目录遴选、采购、使用等全流程管理,加强用药监管和考核,指导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目录,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要以市委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做好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数据监测分析,重点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备、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等情况专项点评。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情况,坚持同通用名的药品优先将基本药物的品规纳入采购目录,逐步实现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持续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

各市直医疗机构分管院长、药剂科科长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