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酒类生产、流通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的通知,贯彻落实集中清理整顿滥用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问题的文件精神,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河南省酒业协会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倡议活动,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倡议如下:

一、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杜绝“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生产、销售、储存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清理制售源头、消除产业全链条内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内容的酒类商品。坚决抵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等酒类商品。

三、严禁生产、销售、宣传、储存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内容标识的酒类商品及类似产品。

四、规范进货渠道,强化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五、诚信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商标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履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六、及时举报“特供酒”问题线索,自觉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

举报电话:0371-66297928。举报信箱:hnjx999@126.com.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河南省酒业协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