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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

[西]塞万提斯 著

,傅东华 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400年来,《堂吉诃德》不仅成为西方经典中的核心,也成为了世界文学中的重要作品。堂吉诃德战风车的行为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形象,而"堂吉诃德式"的行为也已成为不顾一切、不切实际的侠义行为的代名词。

>>内文选读:

拉·曼却地方有一个乡村,名字我不提它了,不久之前那里住着一位古派的绅士,平时备有长柄矛一支,旧盾一面,瘦马一匹,出猎用的猎狗一条。吃的肉汤里边,牛肉略多于羊肉,剩下的碎肉大多数晚上用来冷食,星期六蛋皮肉卷子,星期五小扁豆,星期日外加一只小鸽子,这些就耗费了他四分之三的进账了。余下来的他用来置办节日穿的一件玄色细布的外套,一条天鹅绒裤子,外加一双天鹅绒的便鞋:平常日子穿着粗布衣服,自觉质地再好也没有,颇有些得意。他的家庭包括一个四十来岁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驾得马也拿得柴耙子的小伙子,帮他做田工,跑市集。我们这位绅士年纪快到五十,生得一副好体格,身材瘦长,面孔瘦削。早上起得很早,又喜欢打猎。关于他的姓,也有说叫吉哈大,也有说叫圭撒大(因为这一点,各家所记载的意见颇不一致);不过猜想起来,要以吉桑诺为最为近似。但这跟我们的故事没有多大关系,只要我们叙述时一丝儿不离开真实就够了。

那么大家听吧:上面说的这位绅士一年里头原是闲空的日子居多,他一得了空,就把讲骑士的书拿来做消遣,总读得津津有味,不忍释手,不但把出外打猎的事情差不多全然丢开,甚至连家事也置之脑后。到后来读入了迷,竟至变卖了许多亩良田,去买那一类的书,往往尽其所有都花在那上面。但其中他特别钟情的就只有一个人的著作,那人就是有名的费利西亚诺·台·席尔瓦。那么流畅的文笔,那么繁复的风格,在他看起来简直字字珠玑,特别是里面常常看见的那种有关恋爱的言辞和辩难,例如,"你对我的理加以无理待遇的那个理,竟使我的理薄弱了,因而我之抗议你的美是有理的"。或如"那个用星辰神圣地守卫你的神圣的崇高之天,使得你值得有因你的伟大而值得的那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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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诸如此类的奇文,使得这位可怜的绅士丧失了理性,定要去理解其中的意义,因而弄得神思恍惚。其实即使亚里士多德特为这事复活转来,也是无能为力的。他读到堂贝利亚尼斯给予别人和自己受到的可怕创伤,心里总觉有点不能释然;因为在他想来,那人即使叫最高明的医生治好了,他脸上和身上总还是要布满瘢痕的。至于那位作者在结束时预告还有一段无穷无尽的冒险在后面,那倒是他所赞许的。他常常想要拿起笔来,照那作者所预告的那样,自己来替那部书做一个结束。要不是他的心思不断给别的重大事情占了去,那他是一准会做的,并且做得成功的。他常常同他村上的神父(一位学者,可是在锡古恩萨得过学位的)辩论,究竟英格兰的帕尔梅林和高卢的阿玛迪斯两个骑士哪个更强。可是同村的理发师兼外科医生尼古拉斯师傅却说哪一个也比不上太阳骑士,又说倘使有谁能够跟他比的话,那就该算高卢的阿玛迪斯的兄弟堂加拉奥,因为他的性情是无事不相宜的,一点儿没有婆娘气,也不像他兄弟那么动不动就淌眼泪。讲到勇敢,他也无论如何不会差似他的兄弟。

总之,我们这位绅士是完全给这一类的书迷住了,晚上从天黑读到天明,白天从天明读到天黑。像这样,睡得少,读得多,脑汁渐渐地枯竭下去,终于失掉了他的理智。而且他对于书里看到的全套幻境,都坚信它是真实的,以至觉得世界上没有一部历史比这些书更可靠。他惯常要说,熙德·迪亚兹原是个很厉害的骑士,可是跟火剑骑士却不能比,他只消一个回击,就把两个凶猛可怕的巨人劈开了。他比较喜欢卡皮奥的贝尔纳多,因为他在龙塞斯瓦列斯杀死了有魔法护体的罗兰,用的是赫拉克勒斯对付大地之子安泰的战略,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用两条臂膊夹死的。对于巨人魔刚德,他就说很好很好,因为他虽然属于那一向傲慢蛮横的巨人族,却能够温文尔雅,不同流俗。但他最最着迷的一个,还是蒙托邦的雷纳尔多斯,特别是他从城堡里出马逢人便劫的时候,以及从海外抢回穆罕默德圣像的时候。据历史上说,那圣像是纯金的哩。至于冈隆那个内奸,他就恨之不尽,为要将他用脚踢一个痛快,就连贴上家里的女管家和外甥女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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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他既然这样完全失掉了理性,就发生了哪个疯子头脑里都不会有过的一种奇想,想起为增进自己的声名,或谋求公众的福利,他都应该去做游侠骑士,带上他的马匹和武器,去漫游世界,探奇冒险,将书中所见游侠骑士做过的事情一一实行起来。一切的苦难都要去解救,一切的危险都要去亲历,以为这样的豪举一旦奏了功,他的荣誉声名就可以永垂不朽。照这位可怜绅士自己设想,他这么孔武有力,至少是已经封了特拉比松的皇帝了。像这样,他被这种种适意的幻想包围起来,觉得其中实有无穷的乐趣在对他招引,就把他的计划赶快实行起来了。

他的第一桩事,就是把一套发霉生锈的甲胄拿来洗擦,那是他的高高祖留下来的,在一只角落里丢了许多年了,他用尽力气,将它洗涤磨擦得锃亮,可是他发现了一个大缺点,因为那头盔并不是一个整头盔,光只有一个兜子,或说是一个铁帽子。不过他手段很巧妙,马上就把这缺点弥补起来了:他拿一片厚纸板做成一副面甲模样,将它配上那个铁帽子,看起来就同一顶头盔一般无二了。他要试试它牢不牢固,经不经得起刺击,就抽出剑来,给它戳了两下,谁知竟把一星期来辛苦的成绩立刻毁坏了。他看看这么容易坏,觉得有点不大满意,又怕将来要遭遇同样的危险,就重新再做起一副来,里边用小铁条衬着,自己觉得一定会牢固,就不再试验,认为这是一顶绝好的头盔。

第二桩事就是去探望他的骏马;那马虽然骨瘦如柴,像是里亚尔的棱角,毛病又比冈尼拉那匹tantum pellis et ossa fuit(拉丁语,意为"只有皮包骨头的")的马还要多些,他却以为亚历山大的布塞弗勒斯和熙德的巴比加都还不如它。他花了四天工夫去考虑,不知该给它一个什么名字才好,因为他心里想,像这样一匹良马,又属于这样有名的一位骑士,是不应该没有一个出色名字的。他竭力要找出一个名字来,一方面可以表出它还未属于一个游侠骑士时候的身份,一方面又可表出现在的身份:因为倘使它的主人地位改变了,它的名字也就应该改变,必须堂皇而雄壮,合于它的新境地和新生活,这在他想起来是有充分理由的。于是,许多名字想出了又丢掉了,择定了又废弃了,最后才决定取名为洛西南特。

作者:

文:塞万提斯 图:视觉中国 编辑:周怡倩 责任编辑:朱自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