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广西某停车场内,一对夫妻在使用公共卫生间后,将卫生间的扫把和垃圾桶私自带走。监控画面显示,男子直接取走扫把,女子则用黑色遮盖物遮挡垃圾桶试图掩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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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引发广泛批评,网友评论“衣着体面却做出不体面之事”,质疑二人公德意识缺失,行为既不卫生也不文明。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可处拘留或罚款。如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盗窃行为,还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警方可通过监控记录及车辆信息对涉事人员展开调查。(极目新闻)

编辑:张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