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庄德通

责编|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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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节前,劳动者最期盼的就是能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顺利回家过年。掌握劳动法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显重要。

近日,本社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通法律服务所主任、“于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于瑛,结合相关案例,为劳动者维权提供相关指引。

工程未验收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理由

2025年4月,哈尔滨市呼兰区居民陈某某以某劳务公司资质承包工程,该建筑工程总承包人为某国企建筑公司,陈某某施工队完工后,由于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对该建筑工程没有进行验收决算,导致陈某某劳务公司没有及时拿到人工费。于是,陈某某到“于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求助,经调解,总承包单位承诺在春节前解决80%的陈某某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共计15万元,剩余人工费在该建筑工程验收决算后,全部给付完毕。

释法:

于瑛介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总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拖欠工资。若因未验收决算导致拖欠,由总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向责任方追偿。

因此,农民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即使工程未验收决算,总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仍需承担清偿责任。

若总包单位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导致拖欠工资,由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再向分包单位追偿。若分包单位不具备用工资格,由实际用工方或发包方承担清偿责任。

维权指南:

于瑛表示,若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首先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设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或未达成调解,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清偿工资及加付赔偿金。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拖欠工资,也会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及信用惩戒等多重风险。

民事赔偿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行政处罚方面,劳动保障部门可对企业处以欠薪金额1—5倍的罚款。若企业恶意转移财产、逃匿或经责令仍拒不支付,且欠薪数额较大,行为人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在信用惩戒方面,法院可将拒不支付的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贷款及市场准入等。

此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一时难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拖欠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对已经垫付的应急周转金,应当依法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追偿。“如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欠薪应急周转金(通常为3-6个月最低工资),缓解短期生活压力。”于瑛表示。

劳务关系中受伤可获得赔偿

2025年2月,家住哈尔滨市的农民工金某龙在肇州县某工地施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掉落,导致右腿腓骨骨折,住院治疗11天出院。因在医疗费给付及赔偿上始终未与包工头达成协议,金某龙到“于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求助,在于瑛等调解员的调解下,该建筑总承包人及包工头与金某龙达成协议,建筑总承包人对金某龙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6万元全部给付,并一次性赔偿6万元。

释法:

农民工与承包方或分包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涉及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两种类型。

若农民工直接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符合以下条件,则构成劳动关系:双方具备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农民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其业务组成部分;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需缴纳社保等。

若农民工通过包工头或劳务公司提供劳务,且满足以下条件,则构成劳务关系:包工头或劳务公司与建筑企业存在承揽关系;农民工与包工头或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报酬按约定支付;用人单位(如建筑企业)不对农民工进行直接管理。

维权指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其赔偿依据与范围因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性质不同而存在核心差异。

劳动关系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职工可享受工伤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能获得包括医疗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等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未参保的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需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定程序申领。

劳务关系下,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需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如接受劳务方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通常承担主要责任,提供劳务方违规操作可减轻对方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销售提成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家住哈尔滨市双城区的付某宇就职于哈尔滨市某运输公司,负责市场营销,约定每月工资4000元外加销售提成,每月20日发放工资。

2025年4月的发薪日,工资却未能及时发放,付某宇多次沟通无果,找到“于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求助。在工作室调解员的努力下,公司同意给付工资和提成,赔付全部所欠工资。

释法:

提成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包括在经济补偿的计算中。月工资基数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准,包含提成、奖金等货币性收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提成的发放应具有稳定性:若提成每月或定期发放且为工资常规组成部分,应计入赔偿;若发放不稳定(如基于偶然业绩等),可能不计入工资。为了避免产生后续争议,劳动者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提成是否为工资构成部分,约定具体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维权指南:

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明确的劳动合同,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形时,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书面说明拖欠原因及补发计划。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因此,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可请求工会介入调解。

于瑛介绍,除一般的维权流程,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因此,若欠薪事实无争议,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无需仲裁。企业15日内未提出异议,支付令即生效并可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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