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社保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领取社保待遇人员12个月内需要完成一次资格认证。经共享数据比对及短信通知,仍有部分人员未完成资格认证。为确保您每月正常享受社保待遇,请务必在3月25日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社保待遇认证”-“本人认证/他人认证”或就近选择村(社)认证。
2026年3月待遇资格认证超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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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办”APP人脸识别
自助认证操作流程
1.打开“浙里办”APP,登录后在搜索框输入“社保待遇认证”。
2.点击“社保待遇认证”进入认证页面。
3.待遇领取人员本人账号登录点击“本人认证”,其他人员账号登录点击“帮助他人认证”,扫脸显示“认证通过”即完成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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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无法完成认证的人员,可与就近村(社)工作人员联系,让其为您办理线下认证;或者填写《德清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协查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函》,邮寄至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399号,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楼319办公室。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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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72-8280295
0572-8280078。
来 源:德清人社
编 辑:黄佩雯
责 编:归李喆
审 核:程 昊
赶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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