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那些事
212个小区被物业甩了,满意度72.9分——这场双输困局,你家小区在其中吗
物业在亏损,业主在不满,到底谁先逼走了谁
你家小区的水池是不是越来越绿了?路面是不是坑坑洼洼没人补?楼道灯坏了半个月还没人修?
你可能觉得是物业懒,但事情可能比你想的更严重——物业可能正在准备走人。
不是吓你。中指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从2025年初到2026年3月底,全国一共监测到212个住宅物业项目撤场。苏州、重庆、合肥、南京、成都、武汉、杭州、徐州八个城市占了65%。百强物业公司也在撤。第一太平融科、万科、融创、龙湖、世茂、远洋,这些你听过名字的,都有项目在退。
多个撤场小区的公共区域严重失修
这不是物业被业主赶走的。数据显示,超过六成的撤场案例是物业自己主动走的。理由很简单:亏了。
212
15个月撤场项目数
65%
八大城市占比
65%
同比增幅
72.9
行业满意度分数
案例:合肥北辰天都小区 -- 三年亏340万,物业发函走人
2026年2月24日,合肥北辰天都小区的业主群炸了。第一太平融科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发出《对外工作联络函》,正式宣布因长期经营亏损退出小区物业服务。函件中写道:服务三年多,累计亏损约340万元,计划于5月24日正式撤场。
第一太平融科不是什么小物业公司,是百强物企旗下的品牌。连这种级别的物业都在亏钱走人,说明这不是个别公司经营不善的问题,而是整个行业面临的系统性困境。
苏州的情况更集中。2026年4月,苏州多个小区接连出现头部物业撤场,从永升到龙湖,从世茂到远洋,六个月内六个小区的物业宣布退出。有的项目合同到期直接不续,有的是亏损多年咬牙退出的。与此同时,苏州的物业费降价潮也同步来袭,降幅最高达到40%。
你可以看到这里有一个很吊诡的死循环: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缩减服务,服务缩水业主更不交费,收缴率继续下降,物业扛不住走了。
道路破损、井盖缺失,小区设施维护严重滞后
72.9分,业主到底不满意什么?
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显示,行业满意度均值只有72.9分,比上年还低。这个分数意味着什么?换算成100分制,相当于你给孩子打了个"C"。
得分最低的是哪几项?车辆管理、装修管理、公共设施维护。全是基础服务。
你家小区是不是也这样:地下车库灯光昏暗、减速带坏了没人换、绿化带杂草疯长、外墙渗水报修了三个月还没人处理。这些事一件一件不大,但加在一起,就是你觉得"交这个物业费不值"的全部理由。
而站在物业那边,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物业费十多年没涨的小区比比皆是。2005年定的一块五,到了2026年还是一块五。但人工成本涨了多少?最低工资标准翻了多少倍?物业雇一个保安的钱,可能比十年前翻了不止一倍,但收上来的物业费一分没多。
业主觉得服务不值这个价,物业觉得这个价干不出这个服务。两边说的都对,但谁也不肯先让步。最后的结果就是:物业走了,业主傻了。
业主群中传播的物业撤场通知
物业走了,剩下的事谁来管?
这个问题才是最现实的。物业拍屁股走人之后,小区的垃圾谁来清?电梯坏了谁来看?门岗谁来守?消防谁来查?
按法律规定,物业撤离前必须履行交接义务。但现实情况是,很多物业的撤场方式就是"闪人"——关办公室、撤人、走人,留给业主和街道办一个烂摊子。搜狐新闻报道中就提到了这个现象:物业撤场后,多地出现治理真空,垃圾堆积、路灯不亮、安保缺失,居民叫苦不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946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必要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或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39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并配合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规定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法律写得明明白白,但执行起来全靠自觉。物业要是不交接,业主怎么办?找住建部门投诉、找街道办协调、打官司。但这些流程走完,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这段时间里,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的灰色地带。
物业撤场后,业主自发讨论应对方案
这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可能觉得:我家物业好好的,跟这事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你看看你家小区的物业费是多少?五年涨过没有?十年涨过没有?你再去问问物业费收缴率是多少——这个数字物业一般不愿意公开,但你可以观察:楼里有多少户常年不交物业费?物业是不是经常换人?公共区域是不是越来越旧?
如果你的答案是"好几年没涨""收缴率不高""公共设施维护越来越差",那你家小区就在这个风险的边缘上。
实用建议
第一,搞清楚你家物业合同什么时候到期。到期前半年,业委会就应该启动续约或换聘评估。别等物业到期了才手忙脚乱。
第二,关注小区公共收益账目。广告费、停车费、场地租赁费,这些钱是业主的。很多物业撤场时账目一塌糊涂,走前先把公共收益结清是你的权利。
第三,如果物业已经发函要走,第一时间做三件事:(1)联系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启动应急托管程序;(2)固定物业撤场的证据(函件、公告、现场照片);(3)向区住建局投诉物业未履行交接义务。
第四,别拖到最后一刻才选新物业。物业撤场和新城入住之间的空窗期越长,小区遭受的损失越大。最好在老物业撤场前就完成新物业的选聘工作,实现无缝衔接。
及时选聘新物业后,小区管理逐步恢复
72.9分不是业主矫情,340万也不是物业撒谎。这场困局里没有赢家,只有走的人和被留下的人。真正该问的是:在你家物业还没走之前,你做了什么准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