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1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单体建筑不超过800平方米,房间不超过14间,且单个房间不低于15平方米。经营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行业许可经营证照。继上海颁布《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昨天,《奉贤区乡村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公布印发,结合奉贤实际,对乡村民宿的概念予以界定,对开办乡村民宿的规范要求和申办程序进行了较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据介绍,随着奉贤区美丽乡村建设、“三块地”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民宿正快速成为该区吸引市区及其他省市居民前来消费旅游的关键点,成为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促进乡村资源优化配置的突破口。

《暂行办法》指出,乡村民宿就是利用依法建设的农村宅基地住宅、村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等资源,以旅游经营的方式,为游客提供住宿、餐饮和度假体验等服务的场所。单体建筑不超过800平方米,房间不超过14间,且单个房间不低于15平方米。在具体操作层面,须符合乡村民宿发展区域规划、开发经营主体、民宿用房、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在上述条件符合、经营主体提出申请之后,区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将牵头各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受理、联合审查、联合踏勘、一站式备案的制度,并要求经营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行业许可经营证照。事后,各相关部门、街镇、社区还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同全程监管。

截至目前,奉贤区已形成以四团镇农展村“东篱竹隐”、柘林镇华亭村“南亭集序”、庄行镇潘垫村“李记民宿”等为代表的首批民宿,并在昨天获颁经营执照。青村镇吴房村结合市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创建,正在整体打造的民宿集聚点也将于今年10月底试运营。

作者:胡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