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三次提到房地产,三处也都伴随着“稳步”,“稳妥”,“平稳”字样,显然,总基调仍然是稳。3月12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表示,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稳妥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一句话出现两个“稳”。
在“稳”的前提下,还有两个关于房地产的政策性新闻值得好好研究。3月9日,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人大立法工作”答记者问时提到,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增值税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引起市场各方的不淡定。同时,上海、北京、深圳等多地下调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陆续落地,又在房产交易和准交易所者心中掀起一阵小涟漪。
其实,在笔者看来,无论是房地产税立法进程的推进,还是二手房交易税费的下调,虽然都是对地方税环节的加和减的调整,但更是国家“减税降费”一盘棋的组成部分。
首先,房地产领域税费加减法运用,是积极财政政策题中之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8年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减税降费、补短板调结构。全年为企业和个人减税降费约1.3万亿元。而2019年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在此背景下,报告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可视作“加”,多地已陆续实施的交易环节税费下调,则是“减”,而且,“加”目前尚停留于预期中,“减”却已经陆续成为事实了。
其次,减法的运用,有利于盘活存量,有助于稳定市场价格。虽然经过测算,按下调后费率计算,价值200万元交易标的最终可以节省交易成本不足万元,但这一政策与远期的房地产税政策组合,其作用在于引导市场预期,将市场中沉淀的二手房挤向交易平台,增大房屋供给,缓解供需矛盾,一方面成为新房供应量的有效补充,另一方面也将盘活房屋持有人的存量资产,还有可能进一步产生投资、创业等行为,转而形成新的生产力。长期而言,有助于平抑房屋价格,是一种市场化的,乐见的,对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探索。
简言之,对于住房,无论刚需还是改善性需求,都是在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表达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一个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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