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落实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处置主体责任:谁的房子谁负责

正值台风高发期,高空坠物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张立新在做客上海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时表示,上海正加快出台《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工作意见》,落实隐患处置的主体责任:谁的房子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

上海共有4.7万幢高层建筑,从天而降、不期而至的风险正成为高悬在城市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目前,上海正在建立防范高空坠物隐患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分清责任主体、明晰处置流程。张立新在节目中介绍,如果由于设计材料、施工原因造成高空坠物,责任主体由开发企业承担;如果是居民自行安装雨棚、空调外机架、晾衣架等引发高空坠物事故,则所有者、安装者必须要负整改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房屋正常使用情况下,材料寿命到期了,就要由业委会动用维修基金进行更换或维修。

为从源头上解决高空坠物的困境,上海正在加强包括外墙外保温系统在内的重点风险源排查整治,目前已完成9500多个小区的排查工作,涉及房屋建筑超过22万幢。张立新表示,预防高空坠物重点要做好设计材料的源头把控,“几年前使用外保温的无机保温砂浆,容易产生外层脱落问题。从去年起,上海已禁止在新建建筑上使用该种材料。”

此外,早期商品房建设中经常采用的GRC玻璃增强混凝土(玻璃纤维网格布和水泥的结合物,具有重量重,强度低的特点),也是高空坠物的风险来源之一。目前,市房管部门正在研究是否也应该采取禁止限制的措施,以守护市民“头顶上的安全”。

作者:柏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