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14时许,在辖区风韵荷都小区东门处,业主魏某某(30岁,太白湖区许庄街道人)、张某某(27岁,太白湖区许庄街道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行外出。经工作人员多次劝阻,魏某某拒不戴口罩,张某某殴打工作人员,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影响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依法给予魏某某、张某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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