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九江市召开城区电动车集中上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5月1日至8月31日,九江城区电动车将集中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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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哪些电动车需要集中登记上牌?

记者了解到,本次集中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前购买的“旧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2020年5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无国家标准三、四轮电动车”;“新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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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通行牌证样式(上)非机动车牌证样式(下)

对“新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核发非机动车号牌和登记证;对“旧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无国家标准三、四轮电动车”,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的、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应当进行机动车登记挂牌,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方可上城市道路行驶。这类电动摩托车可前往交管支队第一、三大队车管所进行登记挂牌,不在此次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的范围内。

  登记上牌收费标准和办理流程

此次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8月31日(根据疫情防控等情况,可视情顺延)。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对于非机动车和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免费办理登记上牌,严禁借机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违规收费。

办理流程:首先需预约登记,申请人需提前通过“九江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登记上牌,在约定的时间内抵达预约集中登记上牌点,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本市居住证);(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合法来历证明;(三)车辆产品合格证或整车合格证明。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完成车辆查验,资料审核,信息录入,核发号牌。

对于申请人无法提供购车发票、车辆产品合格证或整车合格证明的,经申请人提供车辆合法性来源证明后予以登记。

九江交警从4月28日开放微信预约,市区每个挂牌点每天预约办理量为60台,特殊情况接受现场预约。

另外,鼓励非机动车和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所有人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车主也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保险,公安交管部门不以购买保险作为电动车挂牌的前置条件,也认可车主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

  全市城区设置30个集中登记上牌点

集中登记上牌工作采取设点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20年5月1日起九江市城区设置30个集中登记上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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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记者获悉,2020年9月1日起,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和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可长期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对“旧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无国家标准三、四轮电动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