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0日消息(记者 田春宇)7月20日,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该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20年调整海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调整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其中,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已核定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3元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退职生活费。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1.7%的比例,增加本人的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此外,退休(职)人员再按照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增加1.5元的标准,增加本人的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

倾斜调整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