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党朝峰

日前,海口成功完成首批“交房即交证”试点项目,并计划明年1月在省内率先全面推行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何要推行“交房即交证”新政?不动产证办证时间长原因为何?为何不直接登记至购房者名下?对于市民提出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给予回应。

1、问:为何要推行“交房即交证”?

答:目前,海口市对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为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后方可交付,即项目完工后须通过规划核实、质量监督、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等各项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方可向购房者交付,但办理不动产证至购房者名下时间较长(目前一般为半年至两年时间),购房者意见较大。

在今年“查堵点”活动中,海口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此堵点问题。海口市住建局联合市资规局、市税务局对该问题进行剖析,参照各地做法,起草了实施方案。

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起草过程自10月份开始,接到工作任务后,住建局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参考西安、衡阳、青岛等城市做法,结合海口市实际,起草了初稿并召集市资规局、市政务管理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进行讨论,发函征求市资规局等单位意见,至反馈无修改意见后,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2、问:不动产证办证时间长原因为何?

答:商品房交付后办理不动产证时间长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须在政府部门尚需办理房屋实测报告采信、权籍调查、土地合宗(涉及部分项目)、补交土地出让金(涉及部分项目)、数据关联、首次登记、不动产分证登记、完税及缴交相关费用、不动产转移登记至购房者名下等9个环节,购房者方可取得不动产证。以上各环节的办理时间经向部分开发企业了解,从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到办理不动产证至购房者名下,所需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

(二)因办证环节多,开发单位难以把握办证期限,因此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办证时间较长。

(三)未办理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购房者不能单方申请办证,需开发单位与购房者共同申请,所需资料及手续较多。

3、问:“交房即交证”指的是哪个证?为何不直接登记至购房者名下?

答:交证,是交开发单位名下的不动产分证,还是办理转移登记至购房者名下的不动产证?根据了解各地的做法不尽一致,但大部分是指在交房时向购房者交付开发单位名下的分证,由购房者自行完税后,持预告登记证明及其他材料单方申请办证。

考虑到购房者普遍都有先验房后收房的要求,部分购房者在验房后要求质量整改、部分要求退房、部分未交契税不能办证等情况,这部分购房者要求解决问题后再办证。因此,对“交房即交证”的定义是在交房同时向购房者交付开发单位名下的不动产分证,购房者随时可以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完税后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证。

4、问:相关方如何兑现“交房即交证”承诺?

答:根据有关方案将规定在商品买卖合同中增加“交房即交证”的条款。为解决开发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办证时间过长的问题,拟在购房合同范本中增加“交房即交证”的可选择条款,购房者选择该条款的,开发单位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为解决购房者不能单方申请办证的问题,拟在购房合同范本中增加开发单位须为购房者办理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的条款,购房者取得预告登记证明后,购房者可在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内,持购房合同、完税证明、开发单位名下的不动产证等材料单方申请办证。

同时,相关手续前置办理,加快审批服务效率。明确规划核实手续前置并实行“多测合一”、补交土地出让金、出具完税证明、启动不动产首次登记预受理、交房即交付不动产分户证、不动产转移登记等六个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及时限,提前介入,确保无缝对接。

5、问:哪些项目可办理“交房即交证”?

答:将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铺开,全面实施。对方案实施前已办理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手续的项目,引导及鼓励开发单位按有关方案办理“交房即交证”手续;对有关方案实施后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手续的项目,严格按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