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刘以晴

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指出,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和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交通运输体系升级。深入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加快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建设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机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城市绿道网络建设,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到2027年,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5%左右。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城市配送等领域应用,公共交通等领域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优先采用清洁能源车辆。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探索。探索推广氢能等新能源交通工具。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快重点场所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充电设施网络体系。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

提升绿色建筑、绿色建造水平。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近零碳建筑。加快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